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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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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6-7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因所议事项紧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配股方案相关内容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进一步明确本次配股方案相关内容,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一)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原方案内容为: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16年5月31日的总股本4,215,541,972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264,662,591股。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配售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的内容为: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总股本4,215,541,972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1,264,662,591股。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原方案内容为: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特别是创新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金额如下: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的缺口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的内容为: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特别是创新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金额如下: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的缺口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原方案内容为: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配股的核准文件,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配股实施实成日。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内容为: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修改外,本次配股方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6-7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88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经认真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的回复。现按规定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配股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对配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6-7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2016年度配股

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22日、2016年7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等与配股相关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配股方案相关内容的议案》,并对公司《2016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以下简称配股预案)进行了修订。

本次配股预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