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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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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6-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限制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从自2016年10月19日起,至2016年11月18日17:00(送达时间以公证处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550,004,944.44份,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10月19日)基金总份额的99.91%,其中同意的份额为:550,004,944.44份,占出席大会份额的100%,反对的份额为0份,弃权的份额为0份。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份额为:550,004,944.44份有效的基金份额(超过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6年11月22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2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7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6年11月2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限制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删除《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四、投资限制”中的“(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信用债券。基金持有信用债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2、调整后投资限制的执行

在通过《关于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限制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本基金仍执行《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投资限制。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16年11月23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投资限制。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将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 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协商一致,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吉林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6年11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吉林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业务,参加吉林银行公告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以吉林银行网站活动公告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吉林银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销售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吉林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吉林银行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募集期的基金产品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吉林银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吉林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1月16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发布了《关于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运作周期开始时的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简称“《折算公告》”)。2016年11月21日为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6年11月21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13元,本运作周期开始时的折算比例为1.11340185,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基金份额相应增加0.11340185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6年11月23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折算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关于新增国泰君安证券为博时保证金实时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申赎代办券商的公告

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博时货币ETF”;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1861;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1860)从11月23日起新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16年11月23日,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包括: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 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