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6-92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孙世尧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将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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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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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孙世尧先生持有公司117,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累计质押股份70,800,000股,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60.49%,占公司总股本的8.07%。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6-93
关于召开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27日-2016年11月28日
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2日(星期二)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8:30-11:30、14:00-17: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6年11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年11月1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网络投票
5、(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为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上午9时5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27日—11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15:00至2016年11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2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8、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代码:362374,投票简称:丽鹏投票。
9、投票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增资及其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4.1选举孙鲲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2选举汤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3选举李海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4选举李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5选举张本杰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6选举罗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5.1选举王全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2选举秦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3选举秦书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6.1 选举于善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议案4、5、6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内容详情见公司2016年11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6年11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1月23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海霞 赵艺徽
联系电话:0535-4660587
传 真:0535-4660587
地址: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
邮编:264114
2、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74;投票简称:“丽鹏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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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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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4,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15:00至2016年11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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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