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6-152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6日以邮件及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监事,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公司外部监事应占监事会人数的1/2以上,并应有2名以上的独立监事(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
目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4人,其中外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2人。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第一大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推荐李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个人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
李栋先生,33岁,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审计学专业,专科学历,200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成本核算科副科长、综合科科长、湛江晨鸣财务总监、集团财务部部长等职务。
目前李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