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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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2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中伟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以自有资金对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100万元,增资后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至2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1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汇萃智能的议案》。

同意以自有资金600万元受让杭州汇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股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1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3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周强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以自有资金对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100万元,增资后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至2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1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汇萃智能的议案》。

同意以自有资金600万元受让杭州汇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股权。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1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4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2016年11月23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迅通”)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对中亚迅通进行增资,增资后中亚迅通的注册资本将增至2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号:330105000237305

3、住所:拱墅区莫干山路841弄128号2幢三层304室

4、法定代表人:史正

5、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2012年1月13日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工程机械设备的安装、上门维修(凡涉及许可证、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书经营);劳务派遣(涉外劳务派遣除外)。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注:以上2015年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审[2016]3603号审计报告。2016年9月30日及2016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 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1、增资主体: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增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3、资金来源: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中亚迅通增资是中亚迅通业务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已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对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是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六、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已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对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是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二、关于投资汇萃智能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杭州汇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增强公司机器视觉技术的储备,优化机器视觉技术在公司智能包装设备上的应用,提升公司智能包装设备产品的整体竞争能力。同时对公司产业链进行延伸,提升公司产品的整体竞争能力,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本次对外投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拟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未发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风险投资的现象。

3、本次对外投资遵循了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投资汇萃智能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独立董事:张耀权

钱 淼

赵 敏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