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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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方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2016-069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方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16年11月23日,公司接到中电熊猫的通知,于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22日,中电熊猫通过在证券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1,248,500股A股和1,150,000股H股。

兹述及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熊猫”)于2015年7月10日、7月21日、11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临2015-043、046、070),及于2015年10月31日、2016年3月22日、4月30日、8月31日、10月29日发布的定期报告中关于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内容,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熊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集团”)100%股份,是熊猫集团的控股股东)拟通过证券交易市场增持南京熊猫股份,并于2015年7月17日起,通过在证券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了部分南京熊猫A股和H股。

2016年11月23日,公司接到中电熊猫的通知,中电熊猫通过在证券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于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22日,中电熊猫通过在证券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累积增持了公司1,248,500股A股和1,150,000股H股,增持金额分别是人民币1,846.51万元和港币841.79万元,增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25%。

本次增持前,中电熊猫直接持有公司44,690,511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直接持有公司7,496,000股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直接持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通过熊猫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10,661,444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5%;合计持股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28.76%。

本次增持后,中电熊猫直接持有公司45,939,011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直接持有公司8,646,000股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直接持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通过熊猫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10,661,444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5%;合计持股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29.03%。

自2015年7月17日至2016年11月22日,中电熊猫通过在证券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南京熊猫6,723,325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增持金额人民币9,853.72万元;累计增持南京熊猫8,646,000股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增持金额港币5,609.11万元;增持股份合计占总股本1.69%。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南京熊猫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中电熊猫拟继续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南京熊猫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50亿元(含本次及以前已增持金额),增持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自中电熊猫增持计划延期之日起算)。

2016年7月27日,公司接到中电熊猫的通知,基于对南京熊猫未来发展的信心,中电熊猫将增持计划期限延长6个月。中电熊猫增持计划及延期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7月21日和2016年7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电熊猫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中电熊猫《关于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