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6-037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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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朱昌一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1人,董事张永付、温德纯、刘永泽、贵立义、钟田丽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王舟波、姚武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刘思生先生、财务总监潘文戈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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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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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王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 2016-038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辞职
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联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 2016年11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朱昌一先生书面辞职报告,朱昌一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辞职后,朱昌一先生仍然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在任职董事长期间,朱昌一先生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长职责,公司董事会在此对朱昌一先生为公司健康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6年11 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7名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苏壮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苏壮强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苏壮强简历:
苏壮强,男,1971年出生,香港籍,高级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9月至今任联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今任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5年至今任国惠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今任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