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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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87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1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世如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1,558,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44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1,3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25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参会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8,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下同)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8,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浒、姚丽丹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依次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逯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1独立董事候选人逯东先生得票数为:661,311,1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1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2979%。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向显湖先生辞职,并选举逯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1,38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42%;反对170,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33.9127%;反对170,7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66.08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冷冻冷藏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制售,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普通货运。删除: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订等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