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1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2016-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6-05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9月向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三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92.052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7.55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9,999,986.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21,323,590.59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8,676,395.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9月29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4]验字第900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如下:

2.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公司依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近期陆续办理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注销上述六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与注销账户对应的银行机构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