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6-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6—075

债券代码:122456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任伟理、程利民、李文海、石丹、庞庆平、张建国、徐国政、王天也、李涛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各项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6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新增219,435,73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总股本由1,137,485,573股增至1,356,921,309股,对应注册资本由1,137,485,573元增至1,356,921,309元。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所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 2016-076号)。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完成股份发行工作。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01,133,844.99元。为保证公司各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资金缺口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对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授信期限1年。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在相关合同、契约及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四、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结合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情况,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6-077号)。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6日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6-076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6号)核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新增219,435,73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总股本由1,137,485,573股增至1,356,921,309股,对应注册资本由1,137,485,573元增至1,356,921,309元。现对公司《章程》所涉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以上修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12 证券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6-077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1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公司本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13日

至2016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11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达到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 2016年12月9日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7:00

5、登记地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 0375-3804064,传真:0375-3804464,联系人:仓韬。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