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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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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6—079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11月26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11月2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12月12日下午15:3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丹霞山街666号6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11月26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6—080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监事。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6—081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概况

1.保理业务基本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加快资金周转,提升运营质量,拟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邵继江、吴文贵、吴志旗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144H

法定代表人:曾肇河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上述业务的本外币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所属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控制。

三、方案概况

1.交易资产: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所属单位的应收账款,且按合同约定在2017年1月份之后的到期应收账款,到期日控制在1年内。

2.方案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

3.利率水平:年化4.0%。

四、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一是增加公司经营现金净流量;二是降低应收账款,提升资产周转效率;三是增加资金存量,净借贷比增加,可预防到期债务违约风险;四是改善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资产运营质量。

2.创新融资方式。加深与中建财务公司的金融创新合作;年化利率4.0%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低于同业保理利率,有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3.开展本次保理业务会产生资金成本,预计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不高于6,000万元。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3月15日至披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所属公司发生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160,055.22万元以内。具体情况如下: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可在不增加负债的前提下,提高公司的流动资产周转率,减轻资金压力,降低应收账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6—082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3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丹霞山街666号6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1日—2016年12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15:00-2016年12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

4.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丹霞山街666号6楼会议室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议案1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凡2016年12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6年12月8日、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2楼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志伟

电话:028-83332761

传真:028-83332761

邮编:610017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02,投票简称均为“西部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议案1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具体如下表所示。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资料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3.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请在相关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