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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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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7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ZHU WEI(朱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上海旗士越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运营效率,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旗士越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并授权董事长办理注销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注销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上海旗士越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2016-019)。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6年10月31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913号)。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年10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7,750.83万元。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6-020)。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月 28 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8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丽秀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截至2016年10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750.83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750.83万元,本次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6-020)。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9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上海旗士越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注销概述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上海旗士越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运营效率,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旗士越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士越”),并授权董事长ZHU WEI(朱伟)先生办理注销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注销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旗士越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旗士越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经营范围:光纤、光元器件、电子元器件、集成光电子器件、光电子系统、光纤通信设备及相关技术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

5、财务情况(未经审计):截至2016年10月31日,旗士越总资产2548.16万元,净资产2546.38万元。2016年1至10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1.67万元。

三 、注销旗士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的发生变化,但因注销旗士越未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0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1月28日,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750.83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750.83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8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692号文)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75元,共计募集资金24,287.2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21,207.2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93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02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750.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不涉及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本次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以公司募集资金 7,750.8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截至2016年10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750.83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750.83万元,本次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750.83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750.83万元,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2)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913号)。

3)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4)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750.8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于2016年11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6年10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913号);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博创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913号)。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1月28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技”、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为2016年10月12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博创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8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692号文)同意,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75元,共计募集资金24,287.2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21,207.2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6年9月30日汇入博创科技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后,博创科技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93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02号)。

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书》的披露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若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上述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缺口(如有)和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来自公司的经营所得和股东投入,并视情况可以通过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申请贷款。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750.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6年10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913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履行的公司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50.83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50.83万元。

3、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博创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于2016年11月28日经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6年10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913号);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博创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保荐代表人:

孙 洋 王 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750.83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750.83万元,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2、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913号)。

3、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4、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750.8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签名:

宋德亮 张 驰 沈纲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