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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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在销售机构申购及追加
申购最低限额的公告

2016-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调整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1272)及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1321)在代销机构和本公司直销渠道首笔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

1、自2016年12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 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为1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首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为1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追加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为1元(含申购费)。

2、本公司将在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条款进行更新。

3、如果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首笔申购/追加申购金额高于基金公司约定的情形),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则的业务时,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条款,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6-11-29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本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00:00至2016年12月21日24:00期间,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以下简称:“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由本公司管理的指定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由本公司管理,在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上代销的具有前端申购费率的开放式基金参加本次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具体产品如下:

三、活动内容

1、自2016年11月30日00:00至2016年12月21日24:00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

2、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2016年11月30日00:00至2016年12月21日24:00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费率优惠。

本公司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名单及各基金享受的具体折扣费率以交通银行手机银行页面公示为准,投资者亦可致电交通银行咨询。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交通银行代销的开放式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交通银行开通申购、定投申购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四、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 “前端模式申购”是指申购基金时就需要支付申购费的购买方式。

客户通过柜面、网银等非手机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在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交通银行的有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3、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交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购买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新增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6年11月30日起,本公司新增郑州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

一、自2016年11月3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郑州银行办理下列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郑州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67585(河南地区) 4000-967585(全国地区)

网站: http://www.zzbank.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