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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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
关于25家企业29批次药品不合格通告情况的公告

2016-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29 股票简称:太极集团 编号:2016-87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

关于25家企业29批次药品不合格通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发布了《总局关于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5家企业29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6年第156号),公司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咳喘灵颗粒1批,批号为:1401003,性状不合格,其余项目合格。本产品收载于《卫生部药品标准》第四册,其标准规定为”黄棕色颗粒”,而检验结果为”黄棕色和深棕色混合颗粒”。

经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对该批产品的生产和检验记录进行核查,记录显示生产流程完全按照GMP要求进行,未发现有任何生产和检验偏差情况出现,该批产品在出厂时已通过各项检验合格。

通过分析,本产品严格按工艺要求生产成品。由于中成药生产其实就是农副产品加工,中药材原料每年都会因为气候不同出现药材质量的差异,也就会导致中成药颜色的细微差异,结论为:“黄棕色和深棕色混合的颗粒"这批药品部分药材的质量可能要好一点。我们认为这种靠肉眼来检验的标准是不完全客观的,主管色差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事发后,本批次留样产品经省级药检部门检验,检验质量合格。本着对消费者尽责,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已召回该批产品,并加强了经销商流通环节监管,以确保产品质量。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小儿咳喘灵颗粒2014年该批次产品(批号:1401003)价值为18万元,2014年销售收入为162万元。2015年销售收入为133万元,利润总额为-33万元(因召回产生部分费用),销售收入占公司2015年度合并收入的0.019%,不对公司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