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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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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6-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转型为“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的适用条款)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26日17:00止。2016年11月2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10月31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9,244,121,232.77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157,508,241.76份,占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99.06%。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总基金份额的50%以上(含5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转型为“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的适用条款)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调整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费用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投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157,508,241.76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上述表决结果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转型为“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的适用条款)的有关规定,《关于调整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费用相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转型为“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的适用条款)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6年11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费用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自2016年11月29日起对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实施调整后的管理费和托管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四、重要提示

本基金已于2016年11月29日在深交所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11月30日10:30复牌。

五、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鹏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与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6年5月17日开始参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版块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经与民生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在民生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参与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版块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仅限于通过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平台销售系统定期定额申购下述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在民生银行柜台、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定期定额申购的投资者不参与此次活动。

二、适用基金

三、优惠活动期限

本次优惠活动的起始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截止时间以民生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四、具体优惠费率

自2016年12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平台销售系统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民生银行活动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民生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民生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民生银行所有,且其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民生银行。

2、本次优惠活动通过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平台销售系统开展,民生银行柜台、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其它渠道不参与活动。

3、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民生银行销售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适用于本次优惠活动。

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网站:www.phfund.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银行客服电话:10100123

直销银行网址:www.mszxyh.com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其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