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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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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6-054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45,918,367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8,891,916股,募集资金总额2,409,999,995.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净额为2,375,675,568.88元。

为了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至2016年11月14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63,967,045.5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63,967,045.5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公告》(临2016-055)。

二、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累计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临2016-056)

三、审议通过《公司拟收购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资方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评估价值为基准,以人民币2,884.99万元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略传媒”)50.50%股权。收购完成后,方略传媒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上述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方略传媒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6-057)

四、审议通过《公司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聘任宁旻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应随董事的变更而变更。公司董事会同意宁旻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五、审议通过《公司拟投资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项目并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1、项目基本情况

“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区。昆明市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为“南延、北拓”,空港经济区作为“北拓”重点,主要定位为“昆明市重要的区域性对外交通枢纽和临空型产业发展的空间”。空港经济区是滇中新区产业发展核心区和先行启动区,项目位于空港经济区的核心地带,紧邻规划中的航空、高铁、高速、地铁等综合交通枢纽,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

(一)项目名称:“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暂定名);

(二)项目位置: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区;

(三)项目占地面积:约1700亩;

(四)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

(五)项目累计投资:约23亿元人民币(以滚动开发模式投入)。

2、项目公司概况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为便于项目开发、销售管理和风险控制,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100%出资在昆明市空港经济区注册成立全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最终批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负责在昆明市竞买土地、开发建设、市场营销及运营管理等日常工作。项目公司对外作为独立法人承担相应责任。

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上述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同意成立相关项目公司运作该项目,同意项目公司分期参加该项目所需土地的竞买。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6-055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63,967,045.50元,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的规定,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相关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45,918,367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8,891,916股,募集资金总额2,409,999,995.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75,675,568.88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6)010533-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预案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至2016年11月1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63,967,045.50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14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63,967,045.5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63,967,045.5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实际加会董事7人,以记名表决方式进行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3,967,045.5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3,967,045.5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的情况

2016年11月25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6)010574号],认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2016年11月14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63,967,045.50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6)010574号];

5、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6-056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确保不影响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一、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累计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可以滚动使用

二、资金性质:自有闲置资金

三、投资类型: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

四、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限制: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六、风险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制订的资金理财管理办法,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型,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情况下,利用自有暂时闲置性资金进行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八、审批程序:

2016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实际参会董事7人,监事3人,以记名表决方式进行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累计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公司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短期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1、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风险可控的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短期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2016-057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方略传媒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拟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略传媒”)50.50%股权。收购完成后,方略传媒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因北京电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北京电控之间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以外的其他类型关联交易。公司以9,665.64万元收购北京电控持有秦皇岛电子城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公司”)的全部股权。详见公司201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秦皇岛公司合资方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5-040)。

●关联人回避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七位董事中,关联董事王岩先生、龚晓青先生和潘金峰先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宁旻先生,独立董事武常岐先生、鲁桂华先生、潘金峰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投了赞成票。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生效,无须通过行政审批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北京电控直接持有公司45.4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岩;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 册 地: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

注册资本: 130,737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2、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十二五”期间,北京电控将形成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体,园区地产服务业与文化创意产业为支撑的产业格局。通过“科技产业集中规划、园区地产集中运营、社保稳定集中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光电显示、半导体装备、广电发射设备、元器件及大规模集成电路和锂电池产业,打造形成支撑北京电控经济规模效益的优势产业;全力扶植自服设备、系统集成和仪器仪表等产业,打造形成具有差异化市场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应用开发,积极培育新产业。强力推进集团化建设工作,将北京电控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在国内技术领先的战略控股型产业集团。

3、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2015年末,北京电控总资产1,783.56亿元,净资产890.43亿元; 2015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76.39亿元;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0.27亿元;北京电控201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95亿元。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6年2月29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方略传媒进行评估。经评估,北京方略博华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2月29日的市场价值为5,712.85万元,北京电控所占股权价值为2,884.99万元,公司拟以2,884.99万元现金收购北京电控持有方略传媒的全部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方略传媒)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79号

法定代表人:郭亚文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销售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信息咨询,会议服务,翻译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动漫设计,专业承包,技术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装饰设计;专业承包;接受委托代售们门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化用品、工艺品、钢材、家具;零售建筑材料。

营业期限:2005年4月20日至2055年4月19日

2、企业历史沿革

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由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郭亚文等共同设立的企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5年4月20日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1008185551号,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自成立至今注册资金和股东变更情况:

2005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3月16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50万元,由北京方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形式及货币形式出资227.25万元;自然人以未分配利润形式及货币形式出资222.75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万元。

2014年8月21日,根据公司五届一次股东会决议,吸收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新股东,将北京方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0.50%股权无偿转让给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2月29日,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公司委托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评估公司获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编号为11020052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获得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发的编号为0100063026号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对公司拟收购股权的方略传媒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16]第A066号)。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评估对象为方略传媒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及相应负债。

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2月29日。

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2月29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评估,北京方略博华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2月29日的市场价值为5,712.85万元,被评估单位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为3,947.14万元,总负债为1,046.50万元,净资产为2,900.64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为3,988.06万元,总负债为1,046.50万元,净资产为2,941.56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40.92万元,增值率1.41%。

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6年2月29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十三五”战略目标信息化方面,在发挥平台建设优势及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的资源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传媒文创O2O等互联网实际业务,实现经营业务多元化,有效提升核心竞争力。

方略传媒主要业务是设计、文化创意,具有文化与科技结合的实力。“十三五”期间公司利用现有的文化创意和传媒教育资源,结合公司全国范围内的空间布局,通过收购方略传媒,搭建传媒文创O2O平台,既是高科技产业平台和创新平台重要的业态内容,对重资产板块开发的有力支撑,是依赖于线下开发项目的空间资源,也与“创E+”服务平台形成高度互动,打造公司文化众创空间系列产品。“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儿童艺术在线教育,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的整体发展模式。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审议结果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以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上述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生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北京电控之间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以外的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2015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9,665.64万元收购北京电控持有秦皇岛公司的全部股权。详见公司201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秦皇岛公司合资方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5-040)。

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34.89亿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北京电控在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

八、备查文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6-058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鸣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63,967,045.50元。

二、审议《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公司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短期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