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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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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并重新质押的公告

2016-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6-050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并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杰宇”)的通知,上海杰宇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解除了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进行了重新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解除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上海杰宇于2016年11月28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东吴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本公司4,456,579股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8%)、4,700,000股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7%),合计9,156,57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5%)全部解除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上述原质押事项分别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2016年3月14日发布的公告(编号分别为2016-006 号、2016-013 号)。

二、关于重新质押的情况

上海杰宇于2016年11月28日重新将其持有本公司10,500,000股流通股与东吴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9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11月29日。质押期间内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日前,涉及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杰宇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10,856,5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48%。其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0,5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6.7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20%。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