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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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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6-103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易美”),将与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将与中信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为借款人汉华易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汉华易美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2016年6月30日总资产79,156.75万元,净资产24,749.39万元,营业收入7,158.04万元,净利润2,079.35万元,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814.35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8,043.77万元人民币的48.46%。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规定,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需要,现对《总裁工作细则》修订如下(其中加黑字体为修订部分):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6-104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电通创意广场2号楼A区办公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易美”),将与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将与中信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为借款人汉华易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汉华易美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2016年6月30日总资产79,156.75万元,净资产24,749.39万元,营业收入7,158.04万元,净利润2,079.35万元,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814.35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8,043.77万元人民币的48.46%。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资金的实际需求。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6-106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近日完成若干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备查文件:

1.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备案通知书》。

2. 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3.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会议的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易美”),将与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将与中信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为借款人汉华易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汉华易美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2016年6月30日总资产79,156.75万元,净资产24,749.39万元,营业收入7,158.04万元,净利润2,079.35万元,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814.35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8,043.77万元人民币的48.46%。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规定,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资金的实际需求。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对外担保的规定,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钟晓林、张迪生、王冬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