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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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2016-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6-136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2016年8月29日。

2、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为每股17.39元/股,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4、公司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50万股,授予激励对象1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菲智能车联有限公司总经理乔赟。首次授予1903万股已经完成登记并予以公告(详见2016- 114号公告),本次预留部分授予5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授予情况如下表:

注: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项目股份登记后总股本为1,085,766,390股。

5、激励对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所涉及的激励对象1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菲智能车联有限公司总经理乔赟,是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骨干和核心员工。

6、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

预留限制性股票自该部分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

6、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① 锁定期考核指标:公司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② 公司解锁期前一年度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在2016年-201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之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依据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将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B、C、D四档。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才可按照个人可解锁比例进行解锁。

(3)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如解锁期内任一年度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解锁条件,对应解锁期当期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并注销。如解锁期内任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未达标的,对应解锁期当期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并注销。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验资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16日出具验资报

告大华验字 [2016] 001131号,截止2016年11月15日止,欧菲光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乔赟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8,6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1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欧菲光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5,766,390.00元, 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 0010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16年11月15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6,266,39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086,266,390.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8月29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12月2日。

四、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有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1,086,266,390股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每股收益为 0.44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85,766,390.00元增加至1,086,266,390.00元,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荣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15,117,821股,占公公司股本1,085,766,390.00股的19.81%,本次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荣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占公司股本1,086,266,390.00股的19.80%。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