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6-081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各位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8日,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4日至2016年12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4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1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中路52号海南赛仑吉地大酒店四楼会议室百合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3、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笛鸣、吴胜峰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邮编:610041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6-082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解除质押以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以及再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一、股票解除质押情况
■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2016年9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6-063号公告。
二、股票再质押情况
近期,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东吴-浦发-涌金10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将其持有公司共计19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2%)股票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如下表:
■上述股票质押,主要用于公司控股股东融资需求,融资期限为364天。合同双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质押手续。本次股票质押不会影响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控股权的转移。
截至本公告日,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99,205,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3%。截至本公告日,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9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2%。
三、备查文件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