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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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公告编号:2016-094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已于2016年11月24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6年11月30日下午2:0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

4、会议由董事长上官常川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与华京房地产签订终止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6年7月27日,公司与福州华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提前终止《项目合作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签订了《终止协议书》。因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商业用房销售困难等影响,福州华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法按《终止协议书》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支付全部款项。2016年11月30日,经协商一致,双方就延期还款等事宜签订了《补充协议》。

《关于签订终止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补充协议》。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6-095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终止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签订补充协议基本情况

2016年7月27日,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福州华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京房地产”)就提前终止《项目合作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签订了《终止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2016年7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终止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

因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商业用房销售困难等影响,华京房地产无法按《终止协议书》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支付全部款项。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款项5500万元,华京房地产尚未支付5409.033万元及逾期违约金。

2016年11月30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延期还款等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终止协议书》,将还款期限顺延至2017年4月30日。双方同意华京房地产未支付的5409.033万元及逾期违约金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华京房地产分期付款方式如下: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元);2017年1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元),于2017年2月28日前支付人民币贰佰万元(200万元);于2017年3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万元);剩余款项1209.033万元及逾期违约金(按终止协议书的约定以实际逾期未付款的金额为基数按月百分之二自2016年9月30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支付之日止)在2017年4月30日前全部还清。

(二)华京房地产同意增加履约保证金。

华京房地产同意履约保证金由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2500万元),即将已支付的5500万元中的25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华京房地产逾期支付第一条约定的应还款项时,公司有权解除本补充协议和《终止协议书》,双方仍按合作协议继续履约。华京房地产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2500万元)作为违约金不再返还。

(三)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和新华都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终止协议书》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二、其他说明

1、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将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的延期还款等事宜,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华京房地产部分款项延期归还,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补充协议》。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