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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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军民融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8证券简称:浙江鼎力公告编号:2016-082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军民融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以下简称“甲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框架性约定,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另行商议和约定,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合作项目的确定、协议签署以及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是专业的地下工程施工单位,在地下工程掘进开挖、复杂结构被复、风水电机安装方面有丰富经验,在地下施工领域具有全国领先水平。

甲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协议由甲方、乙方于2016年11月25日在上海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与甲方签订《军民融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签订本框架协议不需要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军民融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军民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本着军民融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甲方与公司全面展开战略合作,共同构建军企联合创新体系,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二)合作方向

高空作业平台制造研发、工程技术交流合作、工程施工技术培训、高空作业多功能产品等。

(三)合作方式

根据合作方向规划、合作双方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装备试用协议等,共同拟定技术合作交流、装备研发、装备试用、技术人员培训等计划方案。

(四)合作内容

主要包括共享技术创新、装备制造等资源,在技术交流、技术合作、装备研发等方面协同配合,实现强强联合,共同攻克相关领域的技术难题,具体内容如下:

1、 技术合作与交流。双方建立技术合作机制,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共同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和项目攻关。双方根据需要邀请或定期组织开展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促进双方相互了解,便于全面合作。

2、 装备试用。乙方积极向甲方提供新装备新技术信息资源,积极为甲方提供所需产品进行试用,并签署试用协议,提供技术指导保障。

3、 装备研发。根据甲方需求,双方研究确定新装备研发项目,发挥双方科研优势,共同研制先进适用装备。对于甲方定制研发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研发经费。

4、 人员培训。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为对方人才培训提供条件。根据需要,乙方设立装备实训基地,对甲方装备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除对甲方提供交装培训外,乙方为甲方每年提供不少于1次的培训机会,并定期走访了解装备使用情况,跟进服务保障工作。

(五)合作机制

为保证合作顺利开展,拓展合作渠道,双方建立合作协调联络机制,指定具体的联络部门和联络人,负责双方合作的日常工作和联络,协调推进合作事项的进展。

(六)保密责任

1、 双方参与合作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军队以及双方单位各自制定的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未经允许,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项目合作内容。

2、 双方就某一项目具体合作时,可根据需要另行签署保密协议。

3、 保密期内,双方合作项目涉及的图纸、技术资料、试验情况和使用地点等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复制图纸及技术资料内容或向第三方透露。

(七)知识产权

双方的合作应明确知识产品的归属与应用,在合作之前双方各自拥有原有的知识产权。合作之后,所开发产品的知识产权双方可共同使用,具体所有权参照甲方主管单位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两年,协议到期后,双方根据合作情况,视情况续签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探索在技术合作、装备试用、装备研发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展开全面深入合作的可能,有利于双方后续利用各自优势资源推动军用、民用技术成果双向转移,促进军工、民营经济融合发展,以期公司业务能够更好的向军民融合领域拓展,提高公司整体的创新水平,对公司中长期发展及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协议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军民融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在协议双方合作意向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框架性约定,具体项目合作事宜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具体合作项目的确定、协议签署以及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