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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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17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1月29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12月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3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向志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原”)提供3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

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前述融资及担保尚需相关方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16-118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了会议所拟定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针对《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为上市公司体系内的担保行为,无其他逾期担保情况。该担保是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该公司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等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们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忠继、宋德亮、乔

二○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18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原”)提供3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

●被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加速项目拓展进程,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原提供3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

一、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上述额度仅为最高担保额度(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

二、被担保方介绍

成都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66045047XW

注册地址:成都武侯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3-10-1

成立时间:200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8,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虎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销售:钢材、建材、五金交电。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成都东原的总资产387,225.19万元,所有者权益27,874.77万元,营业收入34,192.40万元,净利润-3,383.36万元。

累计担保情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362,22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8.05%,无逾期对外担保。

三、担保协议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前述融资及担保尚需相关方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目的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发展所需,公司对该公司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是考虑到子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而作出的,公司对该公司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为上市公司体系内的担保行为,无其他逾期担保情况。该担保是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该公司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等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们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9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13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11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36.24%股份的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16年12月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请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 117号)及《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16-118号)。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11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12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32楼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13日

至2016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11月26日、2016年12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