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2016-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7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翔药业,证券代码:002099)于2016年11月2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11月21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2016年11月26日又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筹建固定资产及购买资产。购买资产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拟购买资产属于公司主业相关的医药、化工行业,预计交易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翔药业”,证券代码:“002099”)自2016年12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拟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并争取于2016年12月21日前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如逾期未能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公司将根据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2月21日开市时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本次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