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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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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3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11月29日以邮件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现场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沛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沛云、张立刚、张林军、张伟、徐洪威、孙吉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蕊、张世兴、徐茂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意见:

1、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陈沛云、张立刚、张林军、张伟、徐洪威、孙吉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蕊、张世兴、徐茂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董事张创业先生、张大伟先生、朱弘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12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沛云, 男,1956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哈尔滨电工学院电线电缆专业。陈沛云先生是全国机械工业劳动模范。陈沛云先生自1993开始一直担任本公司及前身的总工程师,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07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3年12月27日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2014年任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0月任青岛汉河集团党委书记。

陈沛云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5025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51%,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沛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立刚,男,1975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青岛市崂山区十佳青年。曾任青岛电力电线电缆厂销售计划员,大连汉河电缆有限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10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12月27日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任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立刚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2512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6%,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立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林军 ,男,1970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陕西工商学院商业经济专业。曾任青岛黄海海藻工业集团公司营销计划员,本公司市场开发部经理。2001年至2013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27日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14年12月31日任公司总经理

张林军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5025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5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林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徐洪威,男,1965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工材料与绝缘技术专业硕士、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硕士。曾任哈尔滨电缆厂一分厂工程师、副厂长,哈尔滨电缆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2003?年至2013年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任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31日任公司副总经理。

徐洪威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2512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洪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张伟,男,196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中共党员,工程师,毕业于青岛大学经济管理专业。 张伟先生自1982年开始,先后任本公司及前身的车间主任、技术部长、质量部长。1996--1999年任大连汉河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2011年担任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至2014担任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至今,担任公司办主任。2013年12月27日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张伟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1381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4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孙吉强 ,男,1977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大连大学机械制造与工艺专业。曾任公司设备员、塑力缆分厂厂长,2015年至今任公司物控中心主任,2014年任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吉强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13819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42%,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吉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

1、王蕊,独立董事候选人,女,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汉族,青岛大学法学院教师、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委员会委员、山东律师协会金融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及青岛市企业上市专家顾问团成员、青岛市权益类交易场所专家库组成人员、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齐鲁证券新三板内核委员。王蕊曾担任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3年12月27日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蕊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蕊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世兴 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61年2月生,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全科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国海洋大学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青岛市国资委招标评审专家、青岛市财贸专家咨询团成员;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2月27日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世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世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徐茂顺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吉林大学硕士学位。曾任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调研员。 现已退休。2015年1月任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茂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茂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4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11月29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论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大伟、张论业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监事张伟先生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2日

附件一: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大伟,监事候选人,男,1987年4月生,青岛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中共团员,2010年4月至今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12月27日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张大伟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思夏先生的儿子,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2512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6%,截至目前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大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论业?监事候选人,男,1963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师。张论业先生曾任青岛市崂山疏水阀厂统计员,青岛崂山汉河附件厂会计,电缆厂会计,本公司成本管理员。2000年至今为本公司监事。

张论业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2512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论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5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6年12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7日(星期二)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15:00至2016年12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陈沛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张立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张林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徐洪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张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孙吉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王蕊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张世兴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徐茂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张大伟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张论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1项、第2项、第3项议案需要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议案进行表决;第2项议案涉及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6年12月26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青岛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61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817462传真:0532-88817759

联系人:王正庄、张大伟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青岛崂山九水东路 628 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817759 传真:0532-88817462

联系人:王正庄 张大伟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498”。

2.投票简称:“汉缆投票”。具体由公司根据公司证券简称向深交所申请。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均需采用累积投票。如议案 1 为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 2 为选举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则 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 3为选举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则 3.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 3,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1)对议案一、议案二及议案三表决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进行累积投票选举。

(2)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