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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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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6-078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1月2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日16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夏江洪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参与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公司拟认购梵安赐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梵安赐”)发起设立的宁波多酷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宁波酷跑产业投资基金,作为公司进行产业投资整合的平台。旨在借助梵安赐的专业投资管理团队,提高公司投资项目的整体质量,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宁波多酷产业投资基金规模暂定为6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出资占比不超过34%;梵安赐作为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出资1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比例的0.017%。

宁波酷跑产业投资基金规模暂定为15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出资占比不超过17%;梵安赐作为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出资1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比例的0.00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关联方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存在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关联方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向公司提供借款资金,总额3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利息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公司不对该笔借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宁波炬泰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以及经营效益的提升,公司决定:以固定资产约1.5亿元人民币、无形资产约0.3亿元人民币、存货约1.2亿元人民币及现金约2亿元人民币作价(实际出资金额及比例以评估报告确定为准)出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辽宁省新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金银除外)冶炼。炉料、金属化合物、金属合金制品、五金矿产品的购销业务;(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品)。工业废渣制砖及销售业务。(最终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4、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拟以固定资产约1.5亿元人民币、无形资产约0.3亿元人民币、存货约1.2亿元人民币及现金约2亿元人民币作价出资5亿元人民币,占辽宁省新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的议案。

1、审议《关于参与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关联方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会议时间、地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6-079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宁波多酷产业

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基金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多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多酷产业投资基金”)

●投资金额:基金规模暂定为6亿元人民币,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出资占比不超过34%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各投资方尚未签订合伙协议,宁波多酷产业投资基金尚待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协会”)进行备案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拟认购梵安赐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梵安赐”)发起设立的宁波多酷产业投资基金,作为公司进行产业投资整合的平台。

宁波多酷产业投资基金规模暂定为6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出资占比不超过34%;梵安赐作为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出资1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比例的0.017%。

2016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现有7名董事,7名董事参加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对外投资事项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梵安赐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398661086A

成立时间:2014年7月21日

法定代表人:董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3幢1层D区187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模式:以投资基金、企业金融、金融市场为业务核心,采取共享式、跟随式、主导式多样化的合作模式,为客户提供跨区域、跨市场、专业化、个性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主要管理人员:郑科、王杉

主要投资领域:政府产业基金、并购基金、证券基金等

基金协会备案情况:已备案登记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为621万元,负债总额为32万元,资产净额为588万元。

梵安赐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在梵安赐任职的情况,梵安赐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三、 宁波多酷产业投资基金

基金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多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暂定6亿元人民币,资金根据投资需要分期到资。

基金存续期:存续期5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为2年。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各项目的退出情况决定将存续期进一步分次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2年。普通合伙人提交并经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后,可再进一步延长。

普通合伙人:梵安赐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出资情况:公司担任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出资不超过2亿元,占比不超过34%;梵安赐担任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出资10万元,占比0.017%。银行及符合资格的其他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剩余份额。

管理及决策机制:基金管理由梵安赐负责,投资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按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表决决定。

投资方向:基金拟通过控股或参股的方式投资国内外优秀游戏领域企业。

基金费用:基金费用按有限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皆按照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收益分配。

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和海外IPO、新三板挂牌、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包括大股东回购、被投资企业回购等)、兼并收购等,并选择适当的时机退出,为合伙人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 参与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认购梵安赐发起设立的宁波多酷产业投资基金,作为公司进行产业投资整合的平台。旨在借助梵安赐的专业投资管理团队,提高公司投资项目的整体质量,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有助于加快公司的战略转型,对公司的长期发展会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风险提示

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及投资可能因未来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一定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设立后在日常运营的投资过程中,可能会因决策失误、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标的不能达到投资目的。

为控制上述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也将积极敦促基金管理人寻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投资项目,并通过科学合理的交易架构设计,尽力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6-080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宁波酷跑产业

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基金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酷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酷跑产业投资基金”)

●投资金额:暂定为15亿元人民币,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出资占比不超过17%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各投资方尚未签订合伙协议,宁波酷跑产业投资基金尚待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协会”)进行备案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拟认购梵安赐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梵安赐”)发起设立的宁波酷跑产业投资基金,作为公司进行产业投资整合的平台。

宁波酷跑产业投资基金暂定为15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出资占比不超过17%;梵安赐作为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出资1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比例的0.007%。

2016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现有7名董事,7名董事参加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对外投资事项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梵安赐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398661086A

成立时间:2014年7月21日

法定代表人:董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3幢1层D区187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模式:以投资基金、企业金融、金融市场为业务核心,采取共享式、跟随式、主导式多样化的合作模式,为客户提供跨区域、跨市场、专业化、个性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主要管理人员:郑科、王杉

主要投资领域:政府产业基金、并购基金、证券基金等

基金协会备案情况:已备案登记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为621万元,负债总额为32万元,资产净额为588万元。

梵安赐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在梵安赐任职的情况,梵安赐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三、 宁波酷跑产业投资基金

基金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酷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暂定为15亿元人民币,资金根据投资需要分期到资。

基金存续期:存续期5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为2年。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各项目的退出情况决定将存续期进一步分次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2年。普通合伙人提交并经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后,可再进一步延长。

普通合伙人:梵安赐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出资情况:公司担任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出资不超过2.5亿元,占比不超过17%;梵安赐担任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出资10万元,占比0.007%。银行及符合资格的其他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剩余份额。

管理及决策机制:基金管理由梵安赐负责,投资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按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表决决定。

投资方向:基金拟通过控股或参股的方式投资国内外优秀影视领域企业。

基金费用:基金费用按有限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皆按照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收益分配。

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和海外IPO、新三板挂牌、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包括大股东回购、被投资企业回购等)、兼并收购等,并选择适当的时机退出,为合伙人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 参与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认购梵安赐发起设立的宁波酷跑产业投资基金,作为公司进行产业投资整合的平台。旨在借助梵安赐的专业投资管理团队,提高公司投资项目的整体质量,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有助于加快公司的战略转型,对公司的长期发展会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风险提示

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及投资可能因未来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一定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设立后在日常运营的投资过程中,可能会因决策失误、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标的不能达到投资目的。

为控制上述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也将积极敦促基金管理人寻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投资项目,并通过科学合理的交易架构设计,尽力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6-081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接受公司关联方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交易风险;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宁波炬泰发生关联交易,未接受其他关联人财务资助。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宁波炬泰以借款方式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亿元人民币。宁波炬泰同意提供的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此次财务资助期限为3年。

鉴于宁波炬泰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宁波炬泰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宁波炬泰持有公司70,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4.0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驹

注册资本:人民币51,282,051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1318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财务咨询,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6年2月4日

宁波炬泰成立未满1年,其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杉杉控股”),截至2016年6月30日,杉杉控股资产总额为3,464,815.17万元,负债总额为2,106,575.61万元,资产净额为1,358,239.56万元。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名称和类别:提供财务资助(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

(三)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拟与宁波炬泰签订的《股东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出借人: 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人: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由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3亿元人民币借款。

借款期限:3年

借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借款人未能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足额清偿全部借款及借款利息的情形下,其应于借款期间届满之日至足额清偿全部借款及全部利息(包括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之日的期间就其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及借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偿还:一次性全额或分期偿还借款及借款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可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可加强公司发展的资金保障,对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的盈利能力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四、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6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现有7名董事,7名董事参加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壮志、杨朝晖、汤金样发表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1)宁波炬泰作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接受其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加强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对该事项表示一致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1)宁波炬泰作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接受其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关联方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亿元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加强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该事项表示一致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1、宁波炬泰作为公司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2、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金需求,资金使用费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此次审核意见报告公司监事会。

五、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目前,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宁波炬泰发生过关联交易。

六、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6-082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辽宁省新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为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以及经营效益的提升,公司经研究决定拟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辽宁省新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占辽宁省新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00%。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金银除外)冶炼。炉料、金属化合物、金属合金制品、五金矿产品的购销业务;(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品)。工业废渣制砖及销售业务。(最终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省新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金银除外)冶炼。炉料、金属化合物、金属合金制品、五金矿产品的购销业务;(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品)。工业废渣制砖及销售业务。(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以固定资产约1.5亿元人民币、无形资产约0.3亿元人民币、存货约1.2亿元人民币及现金约2亿元人民币作价(实际出资金额及比例以评估报告确定为准)出资,占辽宁省新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能够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是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其盈利能力有待市场检验。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6-083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19日

至2016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12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3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上述登记资料,于2016年12月16日16:30前到达公司投资证券部。来信请寄: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121007(信封请注明“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登记时间:2016年12月15日、12月16日,每日9:00—12:00、13:00—16:30。登记地点: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

邮政编码:121007

电话:0416-3198622

传真:0416-3168802

联系人:张韬、王磊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 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备查文件目录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6-084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3日起停牌,公司已于当日发布《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6-070号)。预计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3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上述停牌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分别于2016年11月10日、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4日及2016年12月1日发布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073号、临2016-074号、临2016-075号、临2016-076号)。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概况

(一)主要交易对象

本次交易主要交易对象初步拟定为拥有标的资产的第三方,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购买资产,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所属行业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初步确定其所属行业涉及影视、游戏及体育。

上述重组内容仅为初步框架性内容,整个重组事项的交易方案、交易对方、标的资产等事项有待进一步论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一)公司积极与有关各方就本次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截至目前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二)公司目前已安排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公司将在与相关中介机构完成服务协议具体条款的协商后签订相关服务协议。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量大,有关各方需对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尽职调查。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因此申请延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公司股票将自2016年12月5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