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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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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16-064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除议案5和议案7外,其他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5涉及董事选举,需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本次股东代表监事选举仅涉及一名候选人,股东大会不对议案7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除议案4和议案7外,其他议案均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4日-2016年12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4日15:00至2016年12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工业园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群益楼407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俊斌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6人,代表股份数为195,866,0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0027%。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数为166,764,7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0.236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9,101,2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665%。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9,072,2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70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9,971,0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037%;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9,101,2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665%。

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6、公司聘请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夏旭东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7,030,2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85%;反对83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40%;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236,4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09%;反对83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1%;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本议案关联股东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并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7,032,1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13%;反对83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4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238,3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57%;反对83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1%;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本议案关联股东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并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修正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7,030,2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85%;反对83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31%;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236,4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09%;反对83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45%;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本议案关联股东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并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7,030,2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85%;反对83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9%;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本议案关联股东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并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杨俊斌先生、戴阳先生、赵维龙先生、周伊凡女士、杨继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林先生、朱华先生、王玉瑛女士、陈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杨俊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194,444,30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41%。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7,650,53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13%。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戴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194,451,79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8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7,658,01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805%。

表决结果:当选。

(3)选举赵维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194,451,79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8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7,658,01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805%。

表决结果:当选。

(4)选举周伊凡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194,451,79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8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7,658,01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805%。

表决结果:当选。

(5)选举杨继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194,244,98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24%。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37,451,21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12%。

表决结果:当选。

(6)选举吴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194,445,00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4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37,651,23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31%。

表决结果:当选。

(7)选举朱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194,451,79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8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37,658,01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805%。

表决结果:当选。

(8)选举王玉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194,452,59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84%。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37,658,81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825%。

表决结果:当选。

(9)选举陈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194,451,79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8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得票数37,658,01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805%。

表决结果:当选。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5,040,8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7%;反对75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7%;弃权6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247,0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80%;反对75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6%;弃权6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4%。

本议案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5,040,8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80%;反对75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6%;弃权6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4%。

本议案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5,040,6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6%;反对75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246,8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75%;反对75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38%;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7%。

本议案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鲍金桥、夏旭东

3、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富煌钢构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16-065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12月5日上午9:00在公司群益楼408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张艳红女士、许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艳红女士,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富煌建设行政部文员、行政部副部长。现任合肥富煌监事,公司监事(职工代表)、行政部部长。张艳红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6年12月4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许翔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珠海威斯达电器有限公司品管部质管员,富煌建设设备科管理员。现任沈阳富煌监事,公司招标办主任、监事(职工代表)。许翔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截至2016年12月4日,该候选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