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6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总经理金群先生的书面辞职信,金群先生因到退休年龄,辞去了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金群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增补新人选。
金群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金群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7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董建良先生的书面辞职信,董建良先生因到退休年龄,辞去了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
董建良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将尽快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增补新的人选。
公司对董建良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6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8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5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0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0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下列提案报告: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提案报告》:
根据董事长刘国强先生提名,会议聘任杨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杨洪先生情况如下:
杨洪,男,出生于1964年10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工程师。曾任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三室设计员;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能源项目部项目经理;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四川川投力丘河项目筹备组常务副组长;四川川投康定水电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二)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报告》:
根据控股股东川投集团推荐,会议选举杨洪先生为公司9届董事候选人。
以上两项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有关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规定。
经审阅杨洪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工作能力及身体状况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杨洪先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及市场禁入,符合《公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聘任杨洪先生为总经理。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目前尚缺1名董事,本次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召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议、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以 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
公司定于2016年12月21日上午09:30在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1601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提案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9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监事会通知于2016年12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4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4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下列提案报告:
(一)以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聘任总经理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时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相关履历资料,杨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以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增补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董事候选人杨洪先生没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2.董事候选人杨洪先生的提名、选举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提名方式、选举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0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21日 09点3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16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21日
至2016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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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于2016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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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会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参会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参会回执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参会回执原件(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6楼川投能源证券事务管理部。
(三)登记时间:
2016年12月19日、1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要确保公司最迟于2016年12月20日收到。
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晋川、黄希
联系电话:028-86098649
传真:028-86098648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回执
● 报备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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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会回执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登记参加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股):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公章):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