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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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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0证券简称:卧龙电气编号:临2016-046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六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12月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与通讯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7)。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气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8)。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考虑应收款项的构成、资产规模的扩大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应收款项的回款特点、正常信用期、历史上应收款项坏账实际核销情况,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力求财务核算准确的原则,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了变更。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气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9)。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580证券简称:卧龙电气编号:临2016-047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于2016年12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部分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证监会于2016年9月30日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其中涉及 “沪港通股票”的相关内容有所变更,故《公司章程》需要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580证券简称:卧龙电气编号:临2016-048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于2016年12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9月30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依照规则要求,需对公司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580 股票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6-049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六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一、概述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气”、“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召开六届二十六临时董事会及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请见2016年12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卧龙电气六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及《卧龙电气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自2005年以来,通过外延扩张和内涵提升,公司销售和资产规模快速增长,产品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从中小型电机为主转变为中小型电机、项目电机、变压器为主,因行业不同,客户的收款信用期也产生了不同的变化,项目电机、变压器的收款信用期长于中小型电机。

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考虑应收款项的构成、资产规模的扩大等实际情况,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可收回情况和风险情况,结合近年来应收款项的回款特点、正常信用期、历史上应收款项坏账实际核销情况,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力求财务核算准确的原则,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了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境内公司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指年末余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以账龄特征划分为若干应收款项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采用账龄分析法。

具体比例如下: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判断依据: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相关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境外公司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按单独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二)变更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境内公司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指年末余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以账龄特征划分为若干应收款项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采用账龄分析法。

具体比例如下: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判断依据: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相关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境外公司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按单独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由于目前尚无法确认2016年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信息,故暂无法确定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指标影响的具体金额。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准确、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准确、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928号):基于我们在本次审核中所实施的上述程序或所获取的相关证据,我们未发现后附的专项说明中所述的会计估计变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之处。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580证券简称:卧龙电气编号:临2016-050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志龙主持。

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准确、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