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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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购上海飞众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6-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1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购上海飞众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马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参与竞购上海安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亭”)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上海飞众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众”)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产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9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竞购上海安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上海飞众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截止挂牌期满之日,公司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了报价,并于2016年10月8日通过了资格确认,成为该项目唯一意向受让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及出让方上海安亭于2016年11月29日共同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双方同意以挂牌价22,146万元人民币转让该标的产权。

目前公司已与上海安亭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成为此次股权竞购的受让方。该合同主要约定如下:

1、公司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6,643.80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22,146万元,采用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首期价款(含保证金)为公司应支付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50%,计人民币11,073万元,公司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其余价款人民币11,073万元,公司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上海安亭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2017年9月30日前付清。

2、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2016年2月29日,上海安亭与本公司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四十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上海飞众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3、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上海安亭、本公司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4、在交易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上海飞众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本公司享有和承担,上海安亭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上述合同尚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确认。

本次摘牌与本公司2016年9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9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竞购上海安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上海飞众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