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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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已于2016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16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为 9 人,实际出席 9 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王力民董事长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6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之承诺函》的议案;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纺股份”)已在其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中对华纺股份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子公司在自查期内(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

作为华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此承诺:如华纺股份存在未披露的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并因此给华纺股份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公司大股东滨州国资公司《关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之承诺函》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滨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国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陈宝军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以下内容: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纺股份”)已在其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中对华纺股份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子公司在自查期内(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

滨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华纺股份的第一大股东,特此承诺:如华纺股份存在未披露的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并因此给华纺股份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