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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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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1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6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董事江继忠先生委托鲍祖本先生、董事周原先生委托王冬先生、独立董事崔咪芬女士委托吴慈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由于身体原因董事长江继忠先生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鲍祖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孙毅先生、鲍祖本先生、高敏坚先生、方洲先生、叶大青先生、周原先生、沈陶先生、王冬先生、洪海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慈生先生、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鲍恩斯先生、杨靖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对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十四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五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江继忠、鲍祖本、孙毅、方洲、叶大青实施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完成对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新力”)的收购后,黄山新力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6年11月30日,黄山新力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为1,484.55万元,其中: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黄山天马铝业有限公司、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黄山市信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关联人控制,预计黄山新力与其2016年交易总额不超过1,950万元,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该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6年12月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16年12月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孙毅:男,1960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化工学会第七届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安徽省屯溪高压阀门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山天马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山加佳荧光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华佳高性能涂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艾仕得华佳涂料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普米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黄山科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黄山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为控股股东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4.30%股份,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鲍祖本: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山市质量技术协会会长、安徽省劳动模范,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屯溪高压阀门有限公司董事,黄山天马铝业有限公司董事。为控股股东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持有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4.30%股份,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850,561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敏坚:中国香港,男,1953年12月出生,经济学学士学位,香港付货人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香港中华总商会选任常务会董,中山市信息产业协会软件行业分会常务理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董事,美佳粉末涂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永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Noble Choice Limited董事长, 裕东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裕东国际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Yu Tung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董事长, Yu Tung System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董事长, 裕东(中山)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瑞赛高廷仕涂装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瑞赛高廷仕涂装科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 瑞赛高廷仕 (中山) 涂装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雅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Cardiff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事长, Integrated China Corporation董事长, 英特韦特公司董事长,香港迅达网络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 英特韦持安防科技(中山)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氏兄弟有限公司董事,Ko Brothers Property Management Limited 董事, 美邦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山汉邦树脂颜料有限公司董事长,Magic Carpet Holdings Limited 董事长。为公司股东美佳粉末涂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永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与公司控股股东、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方洲: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监事,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为控股股东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持有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0.90%股份,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597,255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大青:男,1964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黄山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黄山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普米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控股股东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持有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06,248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原:男,1987年1月出生,中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Monash University 毕业,现任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公司股东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与公司控股股东、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00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陶:男,硕士学历, 1971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宝钢冷轧厂轧钢分厂作业长、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工厂部厂长、上海申井钢材加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公司股东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与公司控股股东、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冬:男,硕士研究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现任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沃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为公司股东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与公司控股股东、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洪海洲:男,1968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山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黄山天马铝业有限公司董事,安庆华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黄山荷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永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昆山谷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合肥科佳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山贝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山供销农副产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黄山华益达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山鼎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山华晟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黄山华塑贸易有限公司经理。为实际控制人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控股股东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持有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3.55%股份,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

吴慈生:男,博士,1962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合肥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工商管理系主任,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美国管理学学会会员,中国管理研究国际学会会员,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专家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未来研究会理事、安徽省科技统计研究会理事、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高级会员。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斌:男,博士,1965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毕业于北京商学院会计系(现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分获会计学学士、会计学硕士、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北京商学院会计系财务教研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9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财务学教授、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博士生导师。兼任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结淼:男,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66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公安厅法律专家组成员、安徽省检察院法律专家咨询员、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法律专家咨询员、合肥市仲裁委仲裁员、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兼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鲍恩斯,1968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证监会处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财务部负责人,投资者教育中心专家。现任北京厚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靖超,男,1973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德国汉高表面技术、百盛中国餐饮集团、TNT国际快递、安培威中国有限公司,现任博士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1月29日以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6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韩宁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吴跃忠先生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文斌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拟提名江文斌先生、吴朝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上述候选人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江文斌:中国国籍,男,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曾任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兼改制办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山市华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黄山科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控股股东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朝阳: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香港,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英特韦特公司 (Integrated Corporation) 研发部经理,曾任衍盛数码有限公司 (Artemis Digital Limited) 技术总监 , 绿番茄有限公司(Green Tomato Limited) 技术总监 。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1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孙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鲍祖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高敏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方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叶大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周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 选举沈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 选举王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 选举洪海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吴慈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陈结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4 选举鲍恩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5 选举杨靖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江文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2 选举吴朝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12月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 编:245900;

传真号码:0559-351635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4”,投票简称为“永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如议案1为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则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2为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则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9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9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9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5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需累积投票,故不设总议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唐永亮先生、陈慧洁女士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根据累积投票制在“投票数”下面的方框中填写的投票数为准,累计票数不超过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5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新力”)与黄山市信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旺物业”)、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精工”)、 黄山天马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铝业”)、 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中泽”)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截止2016年11月30日,累计发生金额1,484.55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16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江继忠、鲍祖本、孙毅、方洲、叶大青实施了回避表决。

黄山精工、天马铝业、黄山中泽、信旺物业受同一关联人控制,预计黄山新力与其2016年交易总额不超过1,950万元,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该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黄山精工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文田,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文峰西路8号,主要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凹印版、制版、印刷原辅材料和工具以及印前设计制作。

截止2016年9月30日,黄山精工总资产为8,847.37万元,净资产为6,283.25万元,营业收入为8,773.12万元,净利润为1,536.79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黄山精工总资产为8,030.03万元,净资产为5,646.91万元,营业收入为10,493.53万元,净利润为1,863.97万元。

2)信旺物业成立于2002年2月,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胡新苗,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668号,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维修、民用水电安装,绿化,化工技术咨询服务,食堂,烟零售。

截止2016年9月30日,黄山信旺总资产为312.81万元,净资产27.97万元,营业收入为658.00万元,净利润为-5.27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黄山信旺总资产为197.46万元,净资产33.23万元,营业收入为881.76万元,净利润为27.04万元。

3)天马铝业成立于2007年07月,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毅,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区,主要经营生产和销售资产的铝箔系列产品、金属制品和金属包装容器(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的许可证和资质证书经营),化工原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止2016年9月30日,天马铝业总资产为8,991.60万元,净资产2,615.43万元,营业收入为9,532.62万元,净利润为125.17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天马铝业总资产为8,088.14万元,净资产2,490.26万元,营业收入为10,351.16万元,净利润为69.11万元。

4)黄山中泽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7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方向宏,法定住所为徽州区城东工业园下街小区3号,主要经营聚氨酯树脂、高分子树脂、丙烯酸树脂、助剂生产、销售(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6年9月30日,黄山中泽总资产为1,428.24万元,净资产922.08万元,营业收入为1,362.05万元,净利润为147.66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黄山中泽总资产为1,193.95万元,净资产774.42万元,营业收入为1,252.86万元,净利润为99.9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集团”)分别持有黄山精工39%股权、持有信旺物业100%股权、持有天马铝业60%股权;持有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而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黄山中泽60%股权,并均将上述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持51%的股权),公司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江继忠、鲍祖本、孙毅、叶大青在永佳集团担任董事,董事方洲在永佳集团担任监事,永佳集团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而上述企业为永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黄山精工、信旺物业、天马铝业和黄山中泽依法存续经营,四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原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食堂管理中提供的服务及工作餐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销售货物应根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得低于公司将同类标的物售于任何第三方的价格。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1)聚氨酯树脂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中泽于2016年1月7日在黄山市签署;交易标的为聚氨酯树脂;交易价格按照当月实际成交价格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按月结算。

2)油墨桶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天马铝业于2016年1月3日在黄山市徽州区签署;交易标的为提篮桶、抱箍桶;交易价格为确定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销售方每月25号开具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下月初全额付款,如有尾款,购销双方每月书面对账一次;合同的有效期为2016年1月3日到2017年1月2日。

3)综合服务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信旺物业于2012年1月10日在黄山市徽州区签署,合同有效期为5年,自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止;信旺物业为黄山新力提供后勤综合服务;根据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按月预付、年终结算;各项服务价格均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

注:由于黄山新力于2016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合同执行完毕后,若有交易往来,将重新按照相关程序审议并签订新的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4)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精工于2014年1月1日在黄山市签署,主要向其销售凹版塑料印刷油墨;交易价格由根据市场价格双方约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电汇或现金,付款期限为当月月底前付清所有货款;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6年4月完成对黄山新力收购及相关资产过户手续,黄山新力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黄山新力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需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采购原材料及销售等交易是黄山新力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可利用同处一地优势,加快市场反应速度、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接受关联方后勤综合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使得黄山新力全部精力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黄山新力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吴慈生先生、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崔咪芬女士、郭倩倩女士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2)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黄山新力与黄山中泽签署的《销售合同》;

5、黄山新力与天马铝业签署的《购销合同》;

6、黄山新力与信旺物业签署的《综合服务合同》;

7、黄山新力与黄山精工签署的《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