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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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长募集期限的公告

2016-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6年8月9日获证监许可【2016】177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16年11月21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6年12月9日。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16年12月23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多家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1月17日《证券时报》上的《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88 606咨询有关详情,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和网站www.igwf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