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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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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盛屯债”公司债券赎回结果及摘牌的公告

2016-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证券代码:600711公告编号:2016-090

债券代码:122283 债券简称:13盛屯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盛屯债”公司债券赎回结果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16 年 12月 7 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6 年 12月 8 日

赎回数量:200,000,000 元(2,000,000 张)

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216,000,000 元

赎回款发放日:2016 年 12 月 12 日

债券摘牌日:2016 年 12 月 12 日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3盛屯债、122283。

3、发行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2亿元、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23 号”。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8%(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保持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8、付息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2月1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兑付日:本次债券设置提前还本条款,分别于2017年12月12日和2018年12月12日兑付本次债券剩余本金的50%。但若发行人行使赎回权,或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其赎回/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12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人及担保方式: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采矿权为“13盛屯债”提供抵押担保。上述采矿权在本次债券评估基准日2013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119,782.34万元。

11、上市时间和地点:2013年 12 月 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12、登记、托管、委托债权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公司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成功发行“13盛屯债”公司债券,2016 年 12 月 12 日为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可于“13盛屯债”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13盛屯债”的议案》,决定在“13盛屯债”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放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3盛屯债”全部赎回。其中:

1、赎回登记日和赎回对象:2016 年12 月 7日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3盛屯债”的全部持有人;

2、赎回价格:108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此外,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4 次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13盛屯债”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6-081”、“2016-082”、“2016-083”、“2016-084”),并披露了《关于实施“13盛屯债”公司债券赎回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6-087”),通知“13盛屯债”公司债券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事项。

三、本次公司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公司债赎回的结果

2016 年 12月 7 日为“13 盛屯债”的赎回登记日,2016 年 12月8 日为“13盛屯债”的停牌起始日,2016 年 12月 12 日“13盛屯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本次公司债赎回结果如下:

1、赎回数量:200,000,000 元(2,000,000 张)

2、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216,000,000 元

3、赎回款发放日:2016 年 12月 12 日

(二)本次公司债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司债本金赎回金额为200,000,000元 ,占“13盛屯债”发行总额 200,000,000 元的 100%,同时兑付第 3个计息年度利息总额为16,000,000 元,共计影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16,000,000 元。公司已做好资金安排,本次赎回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造成影响。

四、本次公司债赎回的后续事项

自 2016 年 12 月 12 日起,“13盛屯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五、本次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世纪金桥园商务楼4楼

联系人:俞燕梅

联系电话:0592-5891667

邮政编码:361003

(二)主承销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联系人:贺安琪

联系电话:010-88366060-8789

邮政编码:100044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