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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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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2016-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2证券简称:林洋能源公告编号:临2016-11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关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12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华虹电子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提前购回交易,将其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5,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临2016-65)和24,8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临2016-66)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公告中原质押股份数量已按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华虹电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04,246,73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42%,本次解质押后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79,9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1.3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9%。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