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6-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声明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文件。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56,090,146股

2、发行价格:14.3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802,649,989.26元

4、募集资金净额:786,743,899.11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的56,090,146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首日为2016年12月12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合计认购的56,090,146股的限售期为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nosteel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钢国际

股票代码: 000928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董事会秘书:刘质岩

证券事务代表:尚晓阳

成立时间:1999年4月15日

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2号世贸万锦大酒店10楼1002、10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

邮政编码:132002

电话号码:010-62686202

传真号码:010-62686203

电子信箱:entec@mecc.sinosteel.com

经营范围:冶金工程总承包;矿业工程总承包;电力工程总承包;化工工程总承包;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工程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工程监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物业服务(以上各项均凭资质证书经营);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设备、钢结构、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以上项目零配件、仪器仪表;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石、橡胶及制品、金属材料、汽车配件、工程机械经销;设备招标、代理;家具批发零售、房屋租赁;成套工程工艺及设备、自动化系统及液压系统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冶金技术服务;环保和节能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专业化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工程技术服务和设备集成及备品备件供应业务。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内部决策程序

中钢国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了以下程序:

1、201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5年7月22日,国资委作出《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662 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3、201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4、201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5、2016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6、2016年7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增加附条件发行条款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7、2016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程序

1、2016年7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6年9月9日,公司收到《关于核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72号),中国证监会核准了本次发行。

四、发行时间

向投资者发送《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的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

五、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证券面值、发行方式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为56,090,146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符合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和“证监许可﹝2016﹞1972号”文的规定。

六、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5月20日),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14.31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14.31元/股,相当于发行底价的100.00%,相当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2016年11月8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16年11月8日)均价16.77元/股的85.32%。

七、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02,649,989.26元,扣除发行费用15,906,090.1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86,743,899.11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于2016年11月14日16:00前将认购款足额划付至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指定账户。2016年11月23日,中天运出具了中天运﹝2016﹞验字第90105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1月14日止,华西证券实际收到认购款项人民币802,649,989.26元;

2016年11月23日,中天运出具了中天运﹝2016﹞验字第90106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1月21日止,中钢国际本次共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802,649,989.2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906,090.15元,中钢国际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743,899.11元,其中“新增注册(实收)资本”为56,090,14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730,653,753.11元。

十、股份登记情况

本公司已于2016年11月25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情况

(一)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14.31元/股,发行股票数量56,090,14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02,649,989.26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66,572,326股;发行对象总数为5名,不超过10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根据发行人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与认购对象签署的相关协议,本次发行对象为中钢资产、祥瑞计划、红人计划、山南中和、新域欣源及长江钢管。根据山南中和出具的《关于自愿放弃认购中钢国际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函》,山南中和不能在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款,无法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为中钢资产、祥瑞计划、红人计划、新域欣源及长江钢管等5名特定投资者。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钢资产

中文名称: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30层

法定代表人:于德群

注册资本:16,701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7日

经营范围:企业收购、兼并、重组;资产置换、资产转让;资产托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从事产权经纪业务;财务咨询。

2、祥瑞计划

祥瑞计划由中航证券设立和管理,其份额由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职工监事、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以及公司下属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出资共计15,265万元(扣除认购费)认购,存续期限为48个月。

委托人及认购情况

祥瑞计划委托人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钢集团、中钢股份及其关联方未对祥瑞计划的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融资担保,祥瑞计划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的情况。祥瑞计划已经于2016年10月24日成立。

3、红人计划

红人计划,由红土基金管理,其份额由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独家认购,红人计划所募集资金全额用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红人计划的委托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资产管理计划亦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

4、新域欣源

中文名称:杭州新域欣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物产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0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期货、证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长江钢管

中文名称: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街道五星路538号

法定代表人:范建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7月10日

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矿、焦炭、塑料制品、煤炭、冶金炉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三)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中钢资产为公司现有股东;祥瑞计划的委托人为公司(含下属企业)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除此以外,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另外,发行对象与主承销商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排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二、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十三、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获得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准程序合法、合规;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发行对象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

十四、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律师康达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中钢国际,证券代码为000928,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已于2016年11月25日就本次发行新增的56,090,146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的56,090,146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首日为2016年12月12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合计认购的56,090,146股的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2016年12月12日)起36个月。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情况如下表: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

二、本次交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包括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2、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二)资产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公司财务结构更趋稳健,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也为公司后续业务的开拓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进而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投融资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结构,综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公司治理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高管人员的调整,公司尚无因本次发行调整公司高管人员的计划。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新增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698,652,245.00股全面摊薄计算,公司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9月的每股收益和的每股净资产如下:

注:计算全面摊薄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时已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对净资产的影响。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本节分析所引用的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均引自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公司编制的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4年实施完毕,重组后原中钢吉炭的资产负债已经全部置出。发行人2013年合并口径财务报表反映为中钢吉炭资产负债及经营成果;2014年合并口径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4年末置入资产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及2014年1-7月中钢吉炭及2014年8-12月中钢设备的经营成果。为了能够反映发行人置入资产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以下财务分析以中钢设备作为分析对象。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钢国际母公司所剩余资产(除置入的对中钢设备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为3.41亿元,占中钢国际合并总资产的2.54%;中钢国际母公司所剩余负债为2.91亿元,占中钢国际合并总负债的2.76%,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极小,因此以中钢设备作为分析对象能够基本反映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一)财务状况

中钢设备简要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万元

1、资产结构分析

中钢设备资产的主要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中钢设备的总资产分别为1,044,206.27万元、1,039,412.99万元、1,329,728.73万元及1,365,590.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94.82%、94.09%、95.07%及95.29%,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5.18%、5.91% 4.93%及4.71%。报告期内中钢设备的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主要是由其所处行业特点所决定。中钢设备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工程技术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属于技术、知识密集型的智力服务行业,这些服务的提供主要依靠人力资源的投入,占用固定资产较少。

从资产的构成分析,中钢设备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

报告期各期末,中钢设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加,新签工程项目的陆续开工及带资工程项目的进一步施工导致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加。此外,公司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为非标产品,各项目根据客户具体需要有不同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时间,导致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应收账款总额增幅具有一定波动性。报告期内,中钢设备合同金额中占比较多的工程项目为冶金工程总承包项目,冶金工程承包市场与钢铁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并呈现很强的正相关性。自2008年下半年全球经济危机爆发,国内钢铁业受到了较大冲击,钢铁需求与价格下降迅速,钢铁业进入了不景气周期。其他行业也受中国经济进行结构化调整、改变增长方式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景气度不高,有下滑趋势。同时,国内资金供给量处于经济通缩临界点上,全社会资金供给量并不充裕,因此公司的部分国内客户的现金流和资金链面临较大压力,对公司存量、增量项目的实施和工程款回收等产生影响。

中钢设备存货主要有工程施工、库存商品、原材料、材料采购和在库周转材料等存货,其中以工程施工存货为主。报告期内,中钢设备各期末存货规模有一定幅度的波动,主要原因是:中钢设备工程总承包项目为非标产品,各项目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以及所实施的工程内容均有所不同,从而导致各期末因工程施工进度需要而使得中钢设备存货规模出现波动。

2、负债结构分析

中钢设备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中钢设备负债总计分别为892,764.75万元、840,064.30万元、1,046,312.04万元及1,032,381.73万元,总体规模较为稳定。其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99.98%、99.96%、100.00%及99.56%,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0.02%、0.04%、0.00%及0.44%。报告期内,中钢设备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

中钢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逐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中钢设备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但受国内钢铁行业低迷影响,部分业主推迟与中钢设备工程款项的支付,因此中钢设备为保证营运资金能够满足业务开展需求,不断加强应付账款管理,充分利用供应商的信用期,从而导致应付账款增长幅度较大。

中钢设备的预收款项主要为工程总承包业务所涉及的设计业务、工程结算大于工程施工项目、相关服务、设备采购及贸易业务等产生的款项。中钢设备2014年末预收款项较2013年末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中钢设备承接的工程项目中海外项目前期预收款项较大,中钢设备2014年各海外项目进展较多,故本期工程结算后期末预收款项余额相应减少。

3、偿债能力分析

中钢设备偿债能力相关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由于建筑工程行业的特殊性,行业内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中钢设备的主要筹资手段为债务工具,导致其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中钢设备的债务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达到100.00%。由于流动负债的相对规模较行业平均水平较高,因此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二)盈利能力

1、营业收入分析

中钢设备的营业收入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在98%左右。

中钢设备主营业务包括工程总承包、国内外贸易业务和服务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以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为主。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工程总承包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3.00%、88.87%及90.16%,占比较高且相对稳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中钢设备报告期内工程总承包业务占有较大比重,报告期内各年变动幅度较小。总承包业务为中钢设备的优势业务,其在巩固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同时,持续开拓海外市场,承接了土耳其ICDAS1*600MW电厂项目等大型项目;此外,中钢设备积极实施业务多元化,拓展了矿业、电力、煤焦化工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工程总承包业务,使其收入保持稳定态势。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中钢设备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中钢设备的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及其他业务成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均超过99%,主要是为工程建设项目的直接成本。具体如下表所示:公司主要营业成本及其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各主营业务的营业成本的增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中钢设备2015年主营业务成本与2014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80%,而同期主营业务收入降幅为3.05%,二者趋势保持一致。主营业务成本的降幅略高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由于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主营业务成本下降相对较大所致。随着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加大于成本管控,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总体来看,相关业务成本的变动趋势与收入基本保持一致。

(三)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中钢设备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中钢设备现金流量中主要现金流入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向金融机构融资所得现金,主要现金流出为购买商品、支付职工工资等日常运营中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偿付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偿还债务及利息支付的现金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中钢设备201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是:为满足公司2013年内新增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应增加。此外,受下游钢铁行业下行影响,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中钢设备201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3年度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采取了加大工程项目回款力度、合理匹配调度工程款项金额支付等有效措施。

中钢设备2015年度经营活动净额较2014年度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主要系2015年度中钢设备向银行缴纳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重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及向中钢国际支付往来款项提高所致。

中钢设备2016年度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885.58万元,主要原因为受实体经济低迷的影响,国内的工程回款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析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有关的现金。

中钢设备2014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3年度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内取得的投资收益现金较2013年度减少,且向山东莱钢支付股权投资款400万,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规模减少、流出规模增加。

中钢设备2015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度下降主要系2015年度中钢设备向武汉天昱支持股权出资款2,000万元、向佰能电气追加出资350万元及向中钢天澄的其他股东购买股权310.07万元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析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向金融机构融资所得,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付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偿还债务及利息支付的现金。

中钢设备2014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3年减少,主要原因是:考虑到钢铁行业信贷环境变化,公司及时调整了资金使用策略和计划,由依靠银行间接融资转向股权及债权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多渠道融资。

中钢设备2015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增加,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偿付短期借款较多,偿付债务支付的现金由2014年度的219,449.34 万元下降到了2015年度的100,671.86万元。

中钢设备2016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680.39万元,较2015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补偿款所致。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02,649,989.26元,扣除发行费用15,906,090.1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86,743,899.11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已经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七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及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华西证券签署《保荐协议》,华西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为马加暾和李正。

二、上市推荐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西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刊登前,中钢国际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查阅: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9、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9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