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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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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6-6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8日在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容贤标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董事崔薇薇女士、独立董事周宜强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容贤标先生、独立董事甘功仁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中恒集团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恒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容贤标先生、欧阳静波女士、崔薇薇女士、李小强先生、陈明先生、傅文发先生为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中恒集团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恒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王华先生、王峥涛先生、谢石松先生为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12月27日(星期二)13:30在广西梧州召开中恒集团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9日

附: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容贤标,男,1967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和工业工程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南宁铁路局副总经济师、劳卫处处长,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广投集团璧华物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建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恒元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欧阳静波,女,1974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业务管理部部长,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财务部副部长,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资本与投资运营部部长兼广新投资控股公司董事长、资本运营中心副主任,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广西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医药商会副会长。

崔薇薇,女,1974年7月出生,公共管理硕士、金融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曾任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一部总经理、国家开发银行广西村镇银行筹备组组长、广西投资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筹备办主任、广西投资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南宁市广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小强,男,1958年10月出生,美籍华人,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天士力金纳生物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天士力生物药品研究所所长,天津天士力生物技术创业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上海天士力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医疗总监,中信湘雅生殖医院董事,Air Liquide大中华地区监事,复星集团健康控股公司副总裁,葡萄牙Luz Saude医院集团董事,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联创永宣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医药医疗健康事业部总经理,广西国富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天津高等法院知识产权庭特聘专家。

陈明,男,1967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执业药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广西民族医药协会副会长, 中国毒理学会中药与天然药物毒理专委会委员,世界中联中药分析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科副科长,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副经理、经理,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傅文发,男,1960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华,男,1956年5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教授,会计学博导,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广东财经大学原校长。曾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CAPA)会长,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现任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兼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副理事长,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名誉会长。

王峥涛,男,1956年3月出生,博士,教授。学术兼职: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中国药典(英文版)主编,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天然药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分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药学会副理事长。现任上海中医药大学首席教授, 中药研究所所长,中药标准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上海中药标准化研究中心主任。

谢石松,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到中山大学法学院任讲师,1993年任副教授,1996年任教授。历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6-6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8日在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原公司监事蔡盛林先生于2016年4月26日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改选出新监事就任前,蔡盛林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在其仍需履行监事职责的期限内,蔡盛林先生全权委托公司监事李汉南代为出席并对监事会的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中恒集团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中恒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刘明亮先生、陈海波先生作为中恒集团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中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9日

附件:中恒集团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明亮,男,1951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广东省外贸物资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泉运输有限公司(中外合作)董事副总经理,广东黄埔城酒家(中外合资)董事副总经理,广东天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万能纸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中恒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现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海波,男,1974年10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历任广西投资集团维科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工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2016-6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2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27日

至2016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12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16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4.登记地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办公楼四楼公司证券部。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12月26日前公司收到为准)进行登记。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中恒集团办公楼四楼

2.邮政编码:543000

3.联系电话:0774-3939128

4.传真电话:0774-3939053

5.联系人:童依虹

6.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中恒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