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6-05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2月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4名,杜彬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刘天监事代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向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许向阳先生、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叶淑玉女士,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提名吴桥辉先生、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罗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监事会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和《公司章程》分别对许向阳先生、叶淑玉女士、吴桥辉先生和罗小平先生的监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监事会同意将许向阳先生、叶淑玉女士、吴桥辉先生和罗小平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当选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杜彬先生、郝洁女士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2月9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许向阳先生,1965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总行法律部处长;东方资产总裁办公室、资产处置审查办公室副总经理,哈尔滨办事处、法律事务部、机构管理部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监事会主席。
叶淑玉女士,1957年5月生,中欧EMBA,物理学学士,高级工程师、会计师。曾任福州无线电七厂质检科副科长兼厂团总支书记;福州智达电脑品管部副经理;福建新世纪电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实达电脑集团人力资源处处长、监事;实达电脑与美国Compaq合资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外高桥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煌企业集团董事局主席助理,福建大东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吴桥辉先生,1973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就职于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曾任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副处长;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泰禾(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大同北方天力增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福建企联超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含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福建中科光汇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泰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监事。
罗小平先生,1960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天津远洋运输公司;曾任中国海员对外技术服务公司驻香港代表处代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并购部、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华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诚通控股战略发展中心总监。现任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派出董事、中国物流有限公司派出董事、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派出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监事。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6-05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非公开发行后
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52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53,960,657股,新增股份于2016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第六条、第二十一条关于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伍亿零肆佰万元整(2,504,000,000.00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50,400 万股,均为普通股股份。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柒亿伍仟柒佰玖拾陆万零陆佰伍拾柒元整(2,757,960,657.00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757,960,657股,均为普通股股份。
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手续,并换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2,757,960,657.00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