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6-065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9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9日。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15:00至2016年12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四楼418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人,代表股份246,160,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53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36,590,1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446%;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9,570,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925%。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29,500,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7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9,930,1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823%;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9,570,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925%。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246,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4%;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246,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4%;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