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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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终止的公告

2016-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53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Searainbow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公司”)以借款方式向浙江兆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兆银”)提供港币1.4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年利率为6%,浙江振泰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披露的编号为2014-30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及2014年12月2日披露的编号为2014-35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补充公告》。

二、事项进展情况

现因浙江兆银一方原因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于2016年11月30日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同意原合同自2016年11月30日终止。

浙江兆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浙江兆银同意支付公司港币840万元整作为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并承诺于2016年12月10日前支付本金及违约金至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

截止2016年12月9日,公司已收到浙江兆银支付的本金及违约金共计港币14,840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浙江兆银支付款项,本次协议的执行不存在违约风险。该笔款项的收回,改善了公司资金结构,降低了公司资金管理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54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9日,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12月8日签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357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3577号)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