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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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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临2016-074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2月9日上午10:00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有9名董事参会,实有9名董事参会。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各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至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提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除延长决议有效期之外,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议案内容及审议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赵磊、王森、綦建虹、姬兴慧、高海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提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除延长授权效期之外,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议案内容及审议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临2016-07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临2016-075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和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发布的临2015-061号公告及于2015年12日30日发布的临2016-084号公告。根据议案内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自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将于2016年12月29日到期。

2016年9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审核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发布的临2016-063号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书面核准文件。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顺利开展,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效期,至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提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之外,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公告编号:2016-076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26日 14点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号1号楼北京万达嘉华酒店五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26日

至2016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于2016年12月9日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参看2016年12月10日披露的临2016-074、临2016-075号公告,上述公告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下午17:00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中铁建设大厦11层。

3、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2日-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部门: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邮政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中铁建设大厦11层

(2)邮政编码:100131

(3)联系人:王汐

3、联系电话:010-57042692,010-57042693,传真:010-57042691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