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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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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6-085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未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15:00至2016年12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枫公路19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杨启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以下均统称“股东”)合计4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8,425,3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85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3,15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02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266,8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350%。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合计40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1,435,3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8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16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4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266,8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350%。

3、公司副董事长杨启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嘉麟杰运动品全部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价9500万元出售所持有的上海嘉麟杰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就该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245,570,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08%;反对2,84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40%;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8,580,5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497%;反对2,84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252%;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

2、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皿鎏软件25.87%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价不低于5600万元向非关联第三方出售所持有的皿鎏软件25.87%股份,并就该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244,700,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06%;反对3,7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927%;弃权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7,710,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581%;反对3,7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96%;弃权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顾海涛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已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