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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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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11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9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19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朱丹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8,906,07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415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8,902,87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4152%,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0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选举朱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朱丹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朱丹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328,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②表决结果:朱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谢彦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谢彦辉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谢彦辉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328,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②表决结果:谢彦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魏志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魏志云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魏志云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328,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②表决结果:魏志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曾陈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曾陈平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曾陈平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328,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②表决结果:曾陈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王伟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王伟导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王伟导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328,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②表决结果:王伟导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冯宝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冯宝珍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冯宝珍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328,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②表决结果:冯宝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黄建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黄建添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黄建添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328,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②表决结果:黄建添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8)选举李向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李向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李向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328,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②表决结果:李向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9)选举李涌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李涌泉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李涌泉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328,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②表决结果:李涌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选举邹贤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邹贤涌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邹贤涌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328,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②表决结果:邹贤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黄声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黄声森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黄声森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328,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②表决结果:黄声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尹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尹兵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尹兵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328,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②表决结果:尹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彭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彭松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彭松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328,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②表决结果:彭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李彩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李彩虹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李彩虹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328,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②表决结果:李彩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选举李云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李云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李云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328,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

②表决结果:李云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谢荣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谢荣光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②表决结果:谢荣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卢大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卢大鹏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9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②表决结果:卢大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最近二年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致诚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218,906,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取消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合同的承继履行提供保证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218,906,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福鼎市福粤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218,906,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省徐闻县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二、三期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218,906,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218,906,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218,906,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蔡斌。

(三)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粤水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粤水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11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9日,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董事会临时通知公司董事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1906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会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5人,实际参会董事15人,其中董事谢彦辉先生、曾陈平先生、黄建添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朱丹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了保持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稳定性,稳健推进公司战略经营,董事会选举朱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朱丹先生简历见附件1。

二、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朱丹先生、独立董事李云超先生、独立董事尹兵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李云超先生为召集人。

(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朱丹先生、独立董事尹兵先生、独立董事黄声森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尹兵先生为召集人。

(三)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朱丹先生、独立董事彭松先生、独立董事李彩虹女士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彭松先生为召集人。

(四)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黄声森先生、独立董事彭松先生、董事曾陈平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黄声森先生为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同意下列人员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一、聘任朱丹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二、聘任下列人员担任公司有关职务:

(一)曾陈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王伟导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冯宝珍女士担任公司总经济师;

(四)林康南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五)卢滟萍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六)林广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林广喜先生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lgxi-0731@163.com。

(七)魏国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八)曾令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九)陈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十)范贻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十一)蒋传桂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十二)罗凌云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2016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2。

四、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由: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塔21层,邮政编码:510623;变更至: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20层,邮政编码:511340。

五、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五条“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塔21层;邮政编码:510623。”

现修改为“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20层,邮政编码:511340。”

详见2016年12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修改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六、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6年12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七、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2016年12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0日

附件1

朱丹先生简历

朱丹,男,197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起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6年4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6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法定代表人。

朱丹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朱丹先生简历同附件1。

2.曾陈平,男,195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安技科副科长、房地产公司经理、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经营部部长、安技部部长、全质办主任、副总工程师、公司总工程师。2007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6月起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曾陈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1,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伟导,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机械高级工程师。198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水工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现为孙公司)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孙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10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0年1月起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王伟导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冯宝珍,女,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技术员、经营部部长,公司第五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起担任公司总经济师,2015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起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起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济师,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

冯宝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林康南,男,196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水工建筑工程师。1979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副经理、第九工程公司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第九工程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起担任参股子公司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起担任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参股子公司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林康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07,375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卢滟萍,女,1977年3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200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中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州中大中山医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中大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广州中大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中大凯丰酒店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市家庭医生在线信息有限公司、广州中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州中大南沙科技创新产业园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中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宜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副董事长,广州中大中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家庭医生》杂志社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中大粤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中大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6年4月起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卢滟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林广喜,男,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副主任会计师、证券部副部长、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8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林广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魏国贤,男,1962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电气高级工程师。1979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机电工程公司技术员、副经理、经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机电工程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广州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2013年11月起担任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2月起担任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

魏国贤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曾令安,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建筑公司技术员,第二工程公司技术员、技术负责人、副经理、经理,公司第二工程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2010年6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3月起担任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起担任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曾令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陈鹏,男,1976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99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梅州市国土监察队科员、梅州市国土资源直属分局长沙国土所科员、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副局长、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科长、五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孙公司徐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3月起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法定代表人,2015年10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起担任全资孙公司葫芦岛市南票区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法定代表人,全资孙葫芦岛市南票区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陈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范贻秋,男,1969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第八工程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孙公司)总经理,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控股孙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起担任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控股孙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4年12月起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孙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5年6月起担任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2015年11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3月起担任参股子公司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孙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控股孙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参股子公司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范贻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蒋传桂,男,1968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第一工程公司经理。2016年1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3月起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

蒋传桂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罗凌云,女,1978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第二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证券部经理,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3年5月起担任全资子公司福鼎市福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起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1月起担任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2016年1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起担任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福鼎市福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罗凌云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11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接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PPP项目,投融资总金额为195,600万元(其中企业投入项目的资本金为100,500万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江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为8,800万元。公司认缴注册资本金4,800万元,持有韩江开发公司54.55%的股权;国开发展基金向韩江开发公司现金出资25,000万元,其中认缴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持有韩江开发公司45.45%的股权,剩余21,000万元列入韩江开发公司资本公积。公司将以现金方式逐步向韩江开发公司进行投资,投入资本金总额达到100,500万元。

根据《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对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要求,韩江开发公司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500万元。

为推进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PPP项目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韩江开发公司拟将注册资本金由8,800万元增加至100,5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70,700万元逐步向韩江开发公司增资,国开发展基金拟将已投资列入资本公积的21,000万元转增韩江开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及转增注册资本完成后,韩江开发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100,5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金75,500万元,持有韩江开发公司75.12%的股权;国开发展基金认缴注册资本金25,000万元,持有韩江开发公司24.88%的股权。

(二)2016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该增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二)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东山大道市公路局东侧;

(三)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成立时间:2016年02月23日;

(五)法定代表人:魏国贤;

(六)注册资本:8,800万元;

(七)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开发、投资、经营,供水,旅游服务;

(八)公司持有韩江开发公司54.55%股权;

(九)韩江开发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PPP项目投资建设需要,增强韩江开发公司实力,有利于推进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PPP项目建设,促进公司加快发展,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11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26日(星期一)14:45,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星期日)至2016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15:00至2016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20日。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19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增加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16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二)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7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0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0。

(二)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三)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11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9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临时通知公司监事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1906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荣光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为了保持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稳定性,稳健推进公司战略经营,监事会选举谢荣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谢荣光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2月10日

附件

谢荣光先生简历

谢荣光,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3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孙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控股孙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公司工会主席。2014年10月起担任公司纪委书记,2014年11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

谢荣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