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6-10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102)。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为2016年度内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1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15:00至2016年12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8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设在宁夏灵武市纺织生态园内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承诺事项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1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以及当天披露在上述媒体的所有文件。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
2016年12月13日(星期二)8:30-11:30, 13:30-17:00
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8:30-11:30, 13:30-14:00
(三)联系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产业园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50400
联系电话: 0951-4038950-8934
传 真: 0951-4519290
联 系 人:陈晓非 徐金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2
2、投票简称:中绒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如下:
■
(2)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 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