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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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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16-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16—039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关联方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鲁控股”)借款人民币4亿元,用于偿还前期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

●华鲁控股是本公司国家股股权的受托管理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及本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条件,故按照一般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和披露。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与华鲁控股于2016年12月12日签订了《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筹集资金使用协议》(以下简称“资金使用协议”),华鲁控股同意将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4亿元提供给本公司使用。主要用于偿还前期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

二、提供财务资助方介绍

名称: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1月

法定代表人:程广辉

注册资本:8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对化肥、石化产业投资,其他非国家(或地方)禁止性行业的产业投资,资产管理。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华鲁控股总资产为人民币243.5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17.87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58.73亿元,净利润人民币9.19亿元。

三、 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华鲁控股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11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其中4亿元拟提供本公司使用,使用期限为180天,到期日为2017年6月3日。

2、本公司使用上述资金年利率为3.94%(实际发行利率),本公司将于2017年6月按华鲁控股的书面通知支付。

3、华鲁控股本次超短期融资募集资金年化承销费率为0.1%,按照“谁实际使用资金,谁负担发行费用”的原则,承销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4、上述资金年使用利率及公司承担的年化承销费率共同构成本公司的综合资金成本率,合计为年化4.04%,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年)。

5、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接受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鲁控股为公司提供资金,体现了国家股股权受托管理人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五、审议程序

1、2016 年 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2人),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方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调整公司目前的贷款结构,有利于加强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筹集的保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该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及本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条件,故按照一般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和披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