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16-057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9日下午14:00时在上海市宝莲城2号楼506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6年11月29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颜延先生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董事会换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提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贾砚林先生、曹清先生、庄建军先生、李长春先生、章苏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拟提名李申初先生、颜延先生、韩秀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李申初先生、颜延先生、韩秀超先生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宝钢包装董事会换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一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李宽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1)。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简历
贾砚林先生,出生于1962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贾先生曾任宝钢炼钢厂材料计划员、宝钢党校教师、宝钢集团上海联合公司业务员、深圳宝钢金属材料公司副经理、上海宝钢现货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钢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宝钢集团营销管理处处长、宝钢股份财务总监、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副总裁、宝钢集团原料采购中心总经理、宝钢股份总经理助理、上海宝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贾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宝钢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宝钢金属(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宝钢气体有限公司董事长、宝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宝航环境修复有限公司董事长和上海宝昀轻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曹清先生,出生于1965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曹先生曾任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宝钢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宝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宝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金属制品营运中心总裁、成都宝钢制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佛山宝钢制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曹先生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宝钢金属有限公司董事、宝钢金属(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宝钢型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宝钢气体有限公司董事、越南宝钢制罐有限公司董事长,宝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庄建军先生,出生于1968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庄先生曾任宝钢总厂设备部助理工程师、上海宝钢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市场部销售工程师、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工厂部副厂长、上海意达彩钢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部部长、上海宝印金属彩涂有限公司总经理、宝钢金属有限公司金属包装营运中心副总裁、上海宝钢印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宝钢金属有限公司高级总监。庄先生现任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宝钢制盖有限公司董事长、宝钢包装(意大利)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宝钢制罐北方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宝钢制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佛山宝钢制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宝钢制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宝钢印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南宝钢制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哈尔滨宝钢制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完美包装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越南宝钢制罐有限公司董事。
李长春先生,出生于1972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李先生曾任宝钢集团财务部投资项目高级管理师、宝钢集团资产经营部投资并购首席管理师、宝钢金属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部长。李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并购整合部部长、江苏宝钢精密钢丝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宝钢长兴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董事、宝金新城江都气体有限公司董事、越南宝钢制罐有限公司监事和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董事。
章苏阳先生,出生于1958年11月,中国国籍,拥有澳门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工商管理学院EMBA。1982年2月至1991年2月期间担任上海一零一厂团委副书记、全质办副主任,1991年3月至1992年4月担任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央计划协调主管,1992年4月至1993年5月担任邮电部上海520厂副厂长,1993年5月至1994年3月担任上海万鑫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1月至2016年1月担任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及副总经理,1996年1月至2006年8月担任上海太平洋技术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章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上海火山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兼董事长、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SUNDIA INVESTMENT GROUP LTD.(桑迪亚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李申初先生,出生于1953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76年毕业于云南昆明师范学院(现云南师范大学),曾在云南勐腊县一中任教,1985年至1988年在宝钢党校任资料员,曾任上海汇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南京中豪房地产有限公司顾问组长、拉风传媒有限公司监事长。李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洁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顾问。
颜延先生,出生于1972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学博士、法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颜先生于1997年8月至2002年12月,担任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主任科员,自2003年11月至今,担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颜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祥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韩秀超先生,出生于1964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韩先生历任安徽工业大学管理教研室主任、协和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市场部副总经理、壳牌石油(中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代表兼武汉壳牌石油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韩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云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16-058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在上海市宝山区宝莲城2号楼506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6年11月29日通过邮件方式提交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监事会换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朱卫民先生、王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一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沈维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
朱卫民先生,出生于1957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高级经济师。朱先生曾任安徽大学讲师、英国利物浦大学助理研究员,上海宝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总经理助理,宝钢金属有限公司高级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朱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宝钢金属有限公司高级总监、总经理助理、上海宝成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成都宝钢制罐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宝钢制罐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宝钢制罐有限公司监事、河南宝钢制罐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宝钢制盖有限公司监事、哈尔滨宝钢制罐有限公司监事。
王飞女士,出生于1966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王女士历任黑龙江通河县经济信息中心会计、宝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贸易部会计、宝钢工程建设总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管理、宝钢工程建设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宝钢工程建设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兼宇东机械物资公司财务部部长、宝钢工程建设总公司副总会计师、宝钢工程建设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投资部部长、宝钢工程建设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投资部部长、会计事务所经理、财务部部长、开发总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开发总公司经营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宝钢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中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审计监察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王女士现任本公司监事、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宝钢金属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上海宝敏科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宝成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16-059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一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采取投票方式审议通过《选举宝钢包装职工董事和监事的议案》,选举李宽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职工董事李宽明先生简历
李宽明先生,出生于1963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李先生曾任宝钢经济研究所科员、宝钢企业管理处科员、宝钢产业国际合作处科员、宝钢彩板制品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宝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彩钢分公司总经理、佛山宝钢制罐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钢印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李先生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16-060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一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采取投票方式审议通过《选举宝钢包装职工董事和监事的议案》,选举沈维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职工监事沈维文先生简历
沈维文先生,出生于1972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沈先生曾任上海宝钢住商汽车贸易公司总经理助理,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先生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审计部部长。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16-061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2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818号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28日
至2016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分别在2016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16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2、1.03、1.04、1.05、2.01、2.02、2.03、3.01、3.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7日(星期二)8:30--16:30
2、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原件进行登记。
(二)书面登记
1、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7日(星期二)17:00前
2、登记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采用书面回复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书面回复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818号
邮编:200949
电话:021-31165678
传真:021-31166678
电子邮箱:ir@baopackage.com
联系人:赵莹、王鹏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