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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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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6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9日上午9:30于公司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陈冬冬、刘人怀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人数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章程修正案提交至换届的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换届董事会拟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本次换届后新选举的董事人数未违反《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产生影响。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按照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在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各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炳旭先生

郑炳旭先生,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起任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总经理;2003年12月起历任公司及其前身的董事、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党委书记;自2010年12月起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郑炳旭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4,7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祥清先生

黄祥清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主任,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企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历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兼党群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11年5月至2014年10月任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4年10月至今任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黄祥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永庆先生

王永庆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加入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2003年12月起历任公司及其前身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起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12年6月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永庆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1,17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邹金凤女士

邹金凤女士,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曾任广东省广业轻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9年6月至2013年12月任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2013年12月至今任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兼任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邹金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人怀先生

刘人怀先生,1940年7月出生,1963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数学力学系。中国工程院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院士、工程管理学部院士、教育部高校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教育部科技委员会管理学部主任。先后在兰州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原上海工业大学任教,1991年至今在暨南大学任职,历任副校长、校长兼党委书记,现任暨南大学应用力学研究所所长、战略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自2013年12月2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人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燕女士

赵燕女士,1972年4月出生。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助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等职,中国证监会第十二、十三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自2013年12月2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6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原为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涟邵建工”)提供了4.04亿元的担保,其中的2亿元担保已到期。近日,公司收到子公司涟邵建工发来的请示,请求公司继续为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涟邵建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新增3亿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1-08-14

3、注册地点: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西街(涟邵集团办公楼5楼)

4、法定代表人:李萍丰

5、注册资本:8800万元

6、主营业务:矿山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公路工程总承包(以上所有经营范围均以资质证书为准);控制测量、测绘(限测绘工程院经营);煤炭行业工程和建筑工程设计(限设计院经营)。 机助制图,GIS数据 采集与制作;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建筑材料销售。 (以上项目不含专营专控及限制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办理许可证或资质证后,方可经营)

7、与公司关联关系: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8、截止2015年12月31日,涟邵建工的总资产为83,437.06万元,负债总额为51,990.59万元,净资产为31,446.4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93,468.86万元,净利润为6,105.2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期内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为其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出于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涟邵建工的经营状况都比较稳定,偿债能力较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该次担保事项,并拟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获批的担保总额为138,650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逾期担保金额为0。本次为涟邵建工新增3亿元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总额将升至168,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81%。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在收购生力民爆后,为其130,500万元的银行负债提供全额担保。由于目前尚未完成收购生力民爆事宜,该担保事项尚未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6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2月6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9日下午15:00于公司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宁志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宁志喜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选举马英华女士为公司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在公司监事会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宁志喜先生

宁志喜先生,1962年2月出生,党校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14年9月任职于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财务部副部长、审计与监事工作部副部长职务。2007年11月至2010年12月曾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宁志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的监事,与其他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英华女士

马英华女士,1978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起先后任职于金佰利(广州)纸业有限公司、领新达嘉(广州)包装设备有限公司。2005年6月至今任职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人事专员、行政中心副主任、党群办副主任。现任公司综合管理(党群)中心党群经理。

马英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6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股东郑明钗先生提交的《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郑明钗拟提名其本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郑明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8,181,818股,与其一致行动人厦门鑫祥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4,647,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郑明钗先生作为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现提请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郑明钗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郑明钗先生,男,1963年1月出生,采矿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高中毕业。1998年8月至今任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郑明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8,181,818股,与其一致行动人厦门鑫祥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4,647,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6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7日~2016年12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15:00-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2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非独立董事

2.1.1 选举郑炳旭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1.2 选举黄祥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1.3 选举王永庆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1.4 选举邹金凤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2.2 选举独立董事

2.2.1 选举刘人怀先生为独立董事

2.2.2 选举赵燕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宁志喜先生为监事

3.2选举马英华女士为监事

3.3选举郑明钗先生为监事

4.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2、上述对候选人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其中,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分别进行。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6名董事以及2名监事。

上述所有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6-27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12月27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敏贤、郑少娟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 编:51062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3位候选人,但选举2名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别说明:议案2、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制,请在各“表决意见”的“同意”填写相应的表决票数。其他议案请在各“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表示。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