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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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6-108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6年12月9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长许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6-109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购买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副总经理舒翎先生在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董事与上述事项均无关联关系,故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6-110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购买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的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放弃杭州理想银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放弃杭州理想银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5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放弃兰州云城小天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放弃兰州云城小天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兰州云城”)2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由双方股东为兰州云城提供借款及担保的,原则上应当由双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及担保,如一方为兰州云城提供了超过其持股比例的担保,或提供超过其持股比例股东借款的,另一方应将其所持兰州云城的股权部分或全部质押给对方。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及《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宜的承诺函》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6-112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对本次会议中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亦对本次会议中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四、会议决定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公司购买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的议案》;

2、《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39证券简称:云南城投公告编号:临2016-109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出资1.4亿元与深圳市云投基建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基建”)共同设立深圳云城创建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下称“投资公司”)。

2、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深圳基建在深圳共同出资设立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1.4亿元,持股70%;深圳基建以现金出资0.6亿元,持股30%。

投资公司注册成立后,以投资公司为投资平台,在各个拟拓展地区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新设项目公司或是收购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4亿元与深圳基建在深圳共同设立投资公司,持有投资公司70%的股权;投资公司注册成立后,以投资公司为投资平台,在各个拟拓展地区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新设项目公司或是收购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6-108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公司将签订相关协议。就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跟进、办理。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云投基建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龙塘新村

法定代表人:李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QF1M79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9日

投资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陈梦熊、吴江、孙璐。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公司基本情况以工商登记为准。投资公司注册成立后,以投资公司为投资平台,在各个拟拓展地区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新设项目公司或是收购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四、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深圳基建拟签订的《合作协议》(下称“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在深圳注册成立一家以实施城市更新及房地产综合开发等项目为核心业务的投资公司,并以该投资公司为投资平台,在各个拟拓展地区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新设项目公司或是收购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作为具体实施项目的主体。

2、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4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深圳基建认缴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分期缴足,其中首期出资应于投资公司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缴付,首期出资额为认缴注册资本的10%(公司1400万元、深圳基建600万元),双方的次期出资均应于投资公司成立1年6个月内缴清。

3、如投资公司确定投资设立项目公司以具体实施项目的,则双方应自该情形发生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其认缴的注册资本金。

4、董事会成员共3名,2名董事由公司委派,1名董事由深圳基建委派,董事会决议事项经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即可作出有效决议;投资公司董事长由公司委派董事出任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投资公司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均由公司推荐;投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5、投资公司的具体运营及项目对外投资纳入公司的管理体系,按照公司的投资流程、开发流程和操作标准进行对外投资及项目开发,并接受公司的统一管理。

6、投资公司的资金管理和财务运作纳入公司统一资金及财务管理体系。

7、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责任的,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因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任何一方违反承诺及声明或承诺及声明条款所述不真实、存在隐瞒欺诈等原因导致守约方权益受损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导致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

9、如投资公司成立后2年内,仍未对外进行项目投资,双方同意则届时共同解散投资公司。

10、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投资公司成立后,可借助合作方在深圳市城市更新及相关资源方面的优势,高效拓展深圳市场项目;同时,有利于公司及时了解深圳当地市场形势变化,迅速抢占市场先机,为公司打开深圳市场局面,提供可靠的信息及拓展平台。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编号:临2016-110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购买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参考市场价格,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下同)拟购买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华侨城”)开发的物业约23833㎡(最终以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交易金额共计39852万元。

2、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云南华侨城系公司下属参股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30%;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华侨城企业有限公司持股20%。

参考市场价格,现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拟购买云南华侨城开发的物业,拟购物业面积约23833㎡(最终以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包含别墅约20217㎡,公寓约3616㎡),交易金额共计39852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副总经理舒翎先生在云南华侨城任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董事与上述事项均无关联关系,故无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参考市场价格,拟同意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购买云南华侨城开发的物业,拟购物业面积约23833㎡(最终以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包含别墅约20217㎡,公寓约3616㎡),交易金额共计39852万元。(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6-108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 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汤池街道云南华侨城

法定代表人:倪征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云南华侨城的投资开发与经营;景区策划;旅游商品的批发与零售;文艺活动策划;舞台设计;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水暖器材、电工器材、家具、五金的批发与零售,以上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等专项管理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云南华侨城的资产总额为2,268,130,738.10元,净资产值为731,388,188.65元,营业收入为123,549,562.51元,净利润为-163,568,240.07元。

三、交易基本情况

1、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拟购物业的基本情况

拟购物业地处旅游热点区域昆明阳宗海,属于昆明半小时经济圈,拥有优质的高原湖泊山海美景和积淀了百年的滇越铁路历史文脉。拟购物业面积约23833㎡(最终以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包含别墅约20217㎡,公寓约3616㎡),别墅产品赠送比例高,拟购物业周边配套丰富,温泉水公园、度假酒店等均已建成使用,随着云南华侨城所开发项目后续配套逐步呈现,将大幅提升养生、休闲、度假的体验感。

2、公司与云南华侨城拟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下称“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参考市场价格,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拟购买云南华侨城开发的物业,拟购物业面积约23833㎡(最终以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包含别墅约20217㎡,公寓约3616㎡),交易金额共计39852万元;

(2)2016年12月31日前,云南华侨城负责完成所有拟购房源的网签备案手续,公司向云南华侨城支付50%房款,计19926万元,2017年6月15日前,公司向云南华侨城支付剩余50%房款,计19926万元;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交易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购买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参考市场价格,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拟购买云南华侨城开发物业事宜,交易风险可控,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购买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购买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参考市场价格,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拟购买云南华侨城开发物业事宜,可推动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丰富公司在云南省内康养项目的战略布局。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购买云南华侨城物业,可推动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丰富公司在云南省内康养项目的战略布局;通过本次拟购物业实施医疗酒店、养生社区、精品度假酒店等旅游养老运营试点,可大幅提升公司未来在旅游养老产业的服务能力、平台能力、运营能力与影响力。

未来,可能会因国家针对旅游养老产业宏观政策发生变动,对本次拟购物业后续运营收益产生不确定影响;公司在未来运营中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宏观政策趋势监控,强化运营过程的风险管控能力及资源、平台、服务、渠道、管理大整合的能力,提高自身盈利能力。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近一年内,公司向云南华侨城提供借款1.55亿元,收回借款1.55亿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签字确认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6-111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6年12月9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监事会主席莫晓丹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2、《关于公司购买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购买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的议案》。

3、《关于公司放弃杭州理想银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放弃杭州理想银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4、《关于公司放弃兰州云城小天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放弃兰州云城小天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5、《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39证券简称:云南城投公告编号:临2016-112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28日14点

召开地点:昆明市民航路869号融城金阶广场A座2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28日

至2016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临2016-108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110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购买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议案二。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6年12月22日16:30)。

2、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参会,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参会,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传真的时间为准。

3、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2日9:30—11:30 14:30—16:00

4、登记地点:昆明市民航路869号 融城金阶广场A座27楼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卢育红 土倩

邮政编码: 650200

联系电话: 0871-67199767

传 真: 0871-67199767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6-113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云南城投洱海置业有限公司在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土地征用收储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中,竞得位于大理海东新城中心片区HC2016-17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HC2016-17地块面积185492.41平方米,成交金额185,028,679元,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兼容城镇住宅用地≤20%),容积率:商服用地≤1.8,城镇住宅用地〉1且≤1.8,出让年限分别为40年及70年。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