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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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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宁市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1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生光主持,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李建莉、王启民、谢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陆金根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马富昕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如适用)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关联股东金生光、金生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建莉、金飞菲、张文、王生娟对《关于向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3、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7,743,000股,而金阳光房地产为金阳光投资的全资子公司;金生光、金生辉为金阳光投资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4,752,356股;张文为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执行董事,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20,500股;李建莉、金飞菲、王生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604,648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艳利 刘焕志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