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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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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涉及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

2016-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中国嘉陵 编号:临2016-116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涉及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中国嘉陵”或“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涉及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06)。2016年11月11日,中国嘉陵收到佛罗里达州法院送达的《对两被告佛罗里达州的嘉陵摩托美洲有限公司和外国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的最终判决》(案件编号:98-29359-CA-10),法院判定如下:原告,INDEPENDENCIA IMPORTADORA E LOCADORA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巴西公司,不能从此诉讼中获得任何赔偿;且两被告,位于佛罗里达州的嘉陵摩托美洲有限公司和外国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可即刻离开不必再出庭,且可要求原告支付所有可评定的诉讼费用,其金额稍后在动议和听证后确定。法院维持对要求原告支付的费用金额进行评估的管辖权,该金额会产生利息,按照适用于佛罗里达州判决的法定利率——如有执行令,则该金额按照执行令执行。

2016年12月8日,佛罗里达州迈阿密戴德县法院第十一司法巡回区巡回法院法官签署了《不可再诉的撤诉令》(案件编号:98-29359-CA-10),具体内容如下:鉴于双方签署的不可再诉的撤诉协定,在此:命令并宣判上述诉讼特此驳回,已对原告巴西公司INDEPENDENCIA IMPORTADORA E LOCADORA 股份有限公司和两名被告即位于佛罗里达的嘉陵摩托美洲有限公司和一家外国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案件实体问题作出裁判,由原、被告承担各自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2016年12月9日,INDEPENDENCIA IMPORTADORA E LOCADORA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IEL公司”)授权代表签署了《放弃书》,具体内容如下: Independencia Importadora E Locadora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合称为“让与人”),根据10美元0美分($10.00)和其它有效有值对价,并在此确认已收到充分的对价,特此完全让与、放弃、免除、同意且永久免除嘉陵摩托美洲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及两家公司各自的高级职员、董事、员工、代理、继承人和受让人(合称为“受让人”)免于遭受或承担任何形式的诉讼、诉讼因由、起讼、债务、应付款项、款项、账项、账单、保证金、账单、盖印债项、盖印契约、合同、争论、协议、承诺、差异、侵害之诉、赔偿、裁决、执行、索赔或要求等,不管是普通法或衡平法还是其它所规定的,不管是已知的还是未知的,从始至终让与人曾经或现在或其继承人或受让人将来可以、应该或可能拥有的针对或根据任何事由、原因或事实等而可向受让人提起的,包括但不限于在迈阿密戴德县第十一司法巡回区巡回法院提交审理的编号为98-29359-CA-10的INDEPENDENCIA IMPORTADORA E LOCADORA 股份有限公司诉嘉陵摩托美洲有限公司等一案中的相关索赔。

中国嘉陵不再向IIEL公司索赔诉讼费用, IIEL公司永久放弃对嘉陵摩托美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美公司”)、中国嘉陵及其相关人员的诉讼。IIEL公司诉嘉美公司、中国嘉陵赔偿纠纷案件全案终结。

截止2015年末本公司已根据代理律师预计的赔偿金额计提了350万美元预计负债。鉴于IIEL公司诉嘉美公司、中国嘉陵赔偿纠纷案件已全案终结,本公司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将全额冲回,预计增加本年利润350万美元。

特此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2016年12月12日